重庆华铂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罚款500.0

2024年08月20日,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四分局就重庆华铂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重庆华铂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茂春

住所:重庆市 渝北区 港通一路2号2幢(第一自然垮)

品牌:极兔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在投递快递单号为JT52911288466731、JT5292584558459的快件时,未经收件人同意擅自投递至代收点。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在投递快递单号为JT52911288466731、JT5292584558459的快件时,未经收件人同意擅自投递至代收点。

承办单位: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四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8月22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