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四分局就擅自使用快递服务站投递快件责令重庆朝能物流有限公司改正

2024年08月20日,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四分局就擅自使用快递服务站投递快件对重庆朝能物流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重庆朝能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朝琴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东路37号附4号

品牌:韵达

二、主要事实

在投递快递单号为463700159561588、463691856326447、434029498979735、433993330497172、463739501014332、463739013349886的快件时,未经收件人同意擅自投递至驿站。

三、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立即整改上述违法行为,并于2024年9月2日前将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书面报送我局。

承办单位:重庆市邮政管理局四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8月21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