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维护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我市公安机关在市区路段新增了4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设备类型:闯红灯设备
(一)监控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违反禁令标志及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停车、不按规定倒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设置点位:化州市广海路雄大路口电子警察。
二、设备类型:禁停、违停抓拍设备
(一)实施时段
自实施之日起全时段(7:00至21:00)。
(二)禁停、违停路段设置点位
1、设备编号:440982000000040046;违法地址名称:化州市橘城中路广东化州农村商业银行(城郊支行)门前违停卡口。
2、设备编号:440982000000040091;违法地址名称:化州市中山路化州市骨伤科医院旁违停卡口。
3、设备编号:440982000000040063;违法地址名称:化州市明月南路东信首府小区对面违停卡口。
(三)严管措施
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及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将依法加大上述严管路段管控执法力度,通过现场查处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对违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四)依据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1、在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2、压占人行横道、网线状违法停车的;
3、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4、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5、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三、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4年8月29日起实施。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规范行车、停车,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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