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的成都还是太全面了

据四川省气象台对全省的气温

实况观测结果显示

省内成都、泸州等五市气温均超过35℃

成都更是直接以37.2℃的温度

热到全省第一

那么在如此高温下

户外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如何规定?

哪些人不得安排在高温户外工作?

拿起小本本记下:

日最高气温达到40℃(含40℃)以上,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含37℃)以上、40℃(不含40℃)以下时,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 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含35℃)以上、37℃(不含37℃)以下时,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工作时间,并不得安排劳动者加班。

对不适宜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及时协商调整工作任务,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含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下从事户外作业及在33℃(含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对出现中暑等症状的劳动者,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必要时及时送医治疗。

对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或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应按规定依法认定工伤并落实相关保险待遇,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天气炎热

小编来送“凉”策

高温津贴了解一下?

1

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

全省从8月1日起,将高温津贴标准上调为每人每天13元—23元

2

高温津贴发放条件是什么?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含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天气以成都市气象台或各区(市)县气象台发布的气温为准。)

3

哪些人可以领取?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要合理确定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工作量和劳动强度,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

高温高湿高热

这些职业人群请当心!

高温、强辐射作业

该种作业常见的作业场所有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炼钢、轧钢等车间;机械工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等车间;陶瓷、搪瓷、玻璃、砖瓦等工业的炉窑车间;火炉发电的锅炉间等。

这些生产场所的气象特点是气温高、热辐射强度大,相对湿度较低形成干热环境。工人在这样环境下劳动,大量出汗,且易于蒸发散热。如通风不良,则汗液难于蒸发,就可能因蒸发散热困难而发生蓄热和过热。

高温高湿作业

该种作业的气象特点是气温、气湿均高,而热辐射强度不大。劳动者在此环境下作业,即使气温尚不算高,但由于蒸发散热困难,出汗也不能有效地散热,容易导致体内热蓄积或水、电解质平衡失调,从而可发生中暑。

夏季露天作业

露天作业场所的热辐射强度虽然比高温车间的低,但其作用的持续时间较长,且劳动者头部常受阳光直接照射,加之中午前后气温较高,此时如果劳动强度过大,则人体极易因过度蓄热而中暑。建筑、公路、铁路工地,野外架线等工种也常受高温天气影响而出现中暑。

夏季高温下劳动,气温高、湿度大、风速小、体弱、对热不适应、劳动强度过大和时间过长、过度疲劳等可能会导致劳动者中暑。

小编提醒大家

在高温“烧烤”模式下劳动者

自身也应做好防暑降温的措施哦!

长时间高温环境下

这些症状要警惕:

1.先兆中暑

口渴、头晕、多汗、体温稍有升高。

2.轻症中暑:

口渴、头晕、面色红、大量出汗、体温超过38℃。

3.重症中暑:

意识涣散、肌肉抽搐、四肢无力、血压下降、体温超过40℃。

中暑后以下要点请牢记:

1.迅速脱离高温环境,转移至阴凉通风处休息。

2.补充液体、淡盐水。

3.人工散热、湿毛巾冷敷、冰敷腋下、酒精擦身等。

4.重症中暑要拨打120及时就医。

天气炎热

大家一定要充分休息少熬夜

注意防暑降温

本文来源:成都人社局

编辑:徐倩

责编:彭戎

审核:吴家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