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日报”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场所管理,有效防范行业场所发生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榆林高新公安强化法治思维,实施主动警务,从严查处行业场所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近期对4家未按规定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的旅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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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警依法对辖区旅馆业进行治安检查过程中发现,榆林高新区的4家旅馆未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在未对未成年人身份信息进行查验登记的情况下容许住宿。

经进一步调查,该4家旅馆管理松懈,治安问题突出。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旅馆相关人员给予罚款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其中3家旅馆给予警告并责令十五日内整改,对1家旅馆给予停业整顿五日、并处罚款五万元的处罚。

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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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旅馆经营人员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如违反有关法定义务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其他入住旅客也应加强监督和提醒,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机制,切实防范和杜绝发生在旅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榆林公安”微信公众号

编辑 拓智慧 校对 秦学 责编 李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