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档案局参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和《山东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联合起草了《聊城老字号示范创建及保护促进办法》。该《办法》是聊城市出台的第一个针对老字号示范创建及保护促进的文件,对聊城老字号的概念进行了阐释,对聊城老字号的创建原则、条件、申报流程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明确了聊城老字号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聊城老字号动态管理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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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聚力攻坚看进展”主题新闻发布会——市商务局专场,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科长周聪介绍,按照《聊城老字号示范创建及保护促进办法》的规定,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档案局,组织开展了第一批聊城老字号评选认定工作。经各县市区初审推荐,全市共有53家企业申报第一批老字号。市商务局聘请第三方专家,严格按照《聊城老字号示范创建及保护促进办法》的示范条件和第一批“聊城老字号”认定方案的要求,对所有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了审核,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并在市商务局网站进行了公示。通过专家评审认定和公示,共有25家企业符合第一批“聊城老字号”认定标准。8月1日,市商务局公布了第一批聊城老字号认定名单,全市老字号队伍进一步壮大。

周聪表示,下一步,市商务局将按照《山东老字号认定及管理办法》,积极培育山东老字号和中华老字号,把人民群众真正喜爱、消费市场真正认可的好品牌发掘出来、发展起来,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陶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