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24〕20号)精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州、市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教联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组织领导
教联体成立义务教育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咨询组、安全管理组、资料审核组、统计上报组、后勤保障组等,全面领导组织招生入学工作。
职责及范围
(一)基本职责
按市教育局发布的招生计划、划片区域招生。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指导、监督下由利川市思源实验学校教联体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
(二)适用范围
小学毕业生就读利川市思源实验学校教联体两校区,符合就读两校区各自保障生入学条件,且在思源教联体两校区实际就读三年并有连续三年学籍,毕业时可享受高中指标到各自校区计划(市级优质高中:利川市一中、利川市五中)。
自登记之日起,两校区保障生、择校生同时登记。招录时,首先招录保障生,然后根据招生计划的余额随机派位招录择校生。
报名须知
思源教联体招生类别分为保障生和择校生,继续划片招生。
从2024年秋季开始,城区所有学校上放学时间为:
城区初中上学时间:夏秋季为07∶20,春冬季为07∶40;放学时间:夏秋季为20∶40,春冬季为20∶30。上课时间:小学不早于8∶20,初中不早于8∶00。
一、招生原则
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就近入学、调剂入学、遏制择校相结合。
二、招生计划
按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三、招生范围
一校区范围:都亭大塘社区、林家村社区、榨木社区、木栈社区、羊子岭社区、凉雾乡老河村、大岩村、官屋村。
二校区范围:清江河以北除民族实验中学、思源实验学校一校区招生范围以外的城区范围。
一、二校区自愿选择范围:清源路与江源街交叉处沿清源路至体育路交叉处以南,沿体育路到黄石大桥以西,黄石大桥沿清江河至幺妹公园以北的区域。
四、报名登记条件和所需资料
(一)保障生
保障生是指在利川市思源实验学校教联体一校区服务范围内符合保障生招录条件的适龄学生,具体类别如下:
1.市内户籍类
A.户口类
适用类型——学生户口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2024年6月30日前迁入);
提交材料——学生户口。
B.合法房产类
适用类型——学生法定监护人合法房产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
提交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合法房产证,或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房产证因按揭等原因未下发的,须提交:预购商品房预告及抵押预告登记证明。(说明:商品房预告登记分全款购房和按揭购房两种,业主均有可能未及时获得房产证,需要提供利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已登记的可以在鄂汇办APP上自助查询,未登记的需提前完成登记。)
C.移民、拆迁安置类
适用类型——因征地、移民、拆迁被相关部门安置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的安置户子女;
提交材料——移民或者征地、拆迁部门出具的具体文件。
D.易地扶贫搬迁类
适用类型——安置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
提交材料——扶贫部门出具的具体文件。
E.优待类
适用类型——a: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的军人及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b:市引进高层次人才;c:进藏干部职工子女;d: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子女。
提交材料——根据所属类别提供资料:
a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及警察子女,提交户籍和相应证件;现役军人和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提交户籍和单位证明。
b项: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交“硒谷英才卡”并出具用人单位证明。
c项: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提供工作证或单位证明、户口簿。
d项: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人才子女,提交市人民政府引进、实际投资项目在建的相关佐证材料(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或者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招商文件或者实际经营的相关备案资料)。
上述四类纳入教育优待对象,其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可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按“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地(具体单位地点)”三者任选其一原则给予优待。
2.市外户籍类
A.随迁类
适用类型——随迁子女是指户籍在利川市外,因父母在利川投资经商或工作等原因而要求在利川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提交材料——下列两项资料之一:
a户口簿+居住证;
b企事业单位用工合同+缴纳一年以上社保凭证。
B.合法房产类
适用类型——学生是市外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购有合法房产。
提交材料——学生法定监护人合法房产证或预购商品房预告及抵押预告登记证明。
C.投资经商类
适用类型——学生是市外户籍,其监护人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投资、经商、办企业一年以上(2023年8月31日前)。
提交材料——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2023年8月31日前)。
D.港、澳、台类
适用类型——学生是港、澳、台籍。
提交材料——户籍信息、居住证。
E.外国籍类
适用类型——学生是外国籍
提交材料——学生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居留证或居住证明。
当学校保障生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采用同类新生随机摇号派位办法,按就近原则指派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初中保障生继续享受优质高中指标到校计划。
(二)择校生
择校生是指在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不属于保障生的适龄儿童少年。
1.严格登记和摇号管理
择校生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学生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到所在划片范围学校完成登记。如学校超过招生计划,则按就近原则、公开摇号、随机派位,有序分流。
摇号过程全程录像,全程接受“两代表一委员”、政府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家委会代表、现场抽签产生的家长代表监督,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2.严格控制择校生规模和范围
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解决特别困难家庭择校难题。两校区不跨划片区域招生,不跨划片区域转学。
3.初中择校生不能享受优质高中指标到校计划。
4.严禁重复登记
同一学生只能在对应服务范围学校登记。登记过程中,不得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登记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在两所及两所以上学校重复登记的,按照择校生录取办法录取。
5.关于二孩三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政策
同父或母二孩三孩家庭子女入学,在对应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房产或户口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可将两个或三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二孩三孩同校" 主要方便家长接送多个孩子,如第二孩入学时,大孩已不在该校就读,则不能享受此政策。此款仅限新生随老生就读,不提供转学服务。
6.如果两校区保障生人数已达上级分配的招生人数,将不招择校生。
新生招录日程表
一校区
二校区
择校风险特别提示
风险一:
非保障入学对象属于择校生,择校生毕业时不享受优质高中分配生政策。从2024年中考起,利川市一中和利川市五中都是重点高中招生批次,各重点高中招生指标也将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只有保障生才能享受优质高中分配生政策。
风险二:
当所选校区报名人数大于校区学位人数的时候,择校对象必须通过公开摇号,随机派位方式获取学位,因此可能有部分意愿就读相应校区的同学不能如愿进入学校就读,将通过摇号派位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风险三:
执行重点高中分配生政策以来,利川思源上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比全市重点高中控制线高出30分到50分,利川思源近几年重点高中实际录取线如下表:
强烈建议:
思源教联体招生范围内的非保障入学对象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保障生,也建议除户籍为思源两校区招生服务范围内的其他类别保障生回户籍地就读。
思源教联体两校区招生范围的城区小学毕业生,选择到有学位的乡镇初中就读,可享受保障生待遇。
新生登记注意事项及流程
本着错时错峰、安全有序的原则,请按规定时间到校区进行登记,不按规定时间来的,恕不接待 。
1、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1)新生初审登记时,学校按区域分时段登记,保障生和择校生同时登记。为避免拥堵和等候时间过长,请严格按区域时段来校排队有序登记。
初审登记要有序进入,自觉排队,每位学生只能由一名监护人陪同到校登记。
(2)保障生初审时,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确保复印件真实有效。学生监护人需按保障生类别要求提交相应证件和佐证材料,学校初审后将提请发证单位进行审验,审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需要家长再次提交佐证原件的,家长应积极配合,家长不配合的,学校有权撤销其登记。
(3)择校生初审时,学生本人必须要到学校现场报名。学生监护人需按择校生要求提交学生户口簿+学籍信息表,学校验原件、收复印件。初审通过后才有资格参与该校的公开摇号或随机派位。
(4)已经在初中阶段就读的学生不予登记。
2、具体步骤:
第一步:在学校工作人员指挥下,在指定地点排队等候,听从调度安排;
第二步:准备好各类证件及证明材料依次排队到资料审核处审核确定入学对象类别;
第三步:按类别到指定地点登记相关信息并提交所需资料;
第四步:现场扫码按要求填写学生详细信息。
3、资料准备:
保障生:
A. 市内户籍户口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监护人父母亲页,学生页),或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 市内户籍合法房产类:学生法定监护人合法房产证,或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水电气发票(或现场查看手机电子缴费凭证),或办理房产证相关资料(契税完税证明、缴费发票)。
C. 其它类型:对应市教育局招生方案中的相关类别准备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择校生:
(1)城区小学学籍卡原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监护人父母亲页,学生页)。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模板
咨询、举报电话
一校区:0718——7219885
二校区:0718——7283462
未尽事宜以另行通知为准。
利川市思源实验学校教联体
2024年8月21日
来源:利川市思源实验学校
编辑|胡 丽
审核|程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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