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东青岛警方侦破一起
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
普通充电宝
如何变成窃听窃照器?
一起了解,提高警惕
充电宝的皮,窃听器的里!
今年6月,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侦查中心民警在网络巡查时发现,一家网店在销售多款带有摄像头、可录音录像的产品,涉嫌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警方查获的器材从外观看就是一个常见的充电宝,有充电宝的标识,并标注着电压和容量。经有关部门鉴定,这个伪装成充电宝的东西就是专门的窃听窃照器材。
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侦查中心中队长 焦良:这个设备打开,在充电宝的上端有一个单向透光的玻璃,把这个玻璃去掉之后,可以看到里面有一个摄像头和一个相应的录音设备。
成本40元的偷拍器材
最低卖到600元
警方发现,这些设备最初都是从深圳宝安区一家工业园发出的。这是一家专门代加工组装电子设备的企业,老板曾某承认,伪装成充电宝的窃听窃照器材,是一名叫作杨某景的客户委托他们生产的。
专案组民警调查发现,杨某景就是这起制售窃听窃照器材犯罪活动的组织者。今年4月,杨某景让人设计了窃听窃照器材线路板,并采购了摄像头和充电宝锂电池等零部件,并且找到了工厂专门加工组装。
每一件伪装成充电宝的偷拍器材成本约40元,而因内存大小的不同,杨某景向外销售每件卖到600~1200元,利润高达15~30倍,短短3个多月就获利200多万元。目前,杨某景、曾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深挖扩线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大群众切勿购买此类器材
一旦发现有被人窃听窃照的情况
应及时报案
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来源:综合《新闻直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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