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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商丘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商丘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政府立法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和《商丘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政府规章

政府规章调研项目。

1.《商丘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2.《商丘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3.《商丘市户外广告设施和门店牌匾标识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商丘市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二、地方性法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已公布的2024年度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和调研项目,起草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立项、起草、审查和调研工作。

(一)需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

1.《商丘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起草单位:市气象局;

2.《商丘市淮海战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起草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

1.《商丘市城市绿化条例》;

2.《商丘市政务服务条例》;

3.《商丘市明清黄河故道保护利用条例》;

4.《商丘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条例》。

来源:商丘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