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买我卖、钱货两清的消费关系似乎顺理成章,但是如果消费者是未成年人的时候,就可能引起纠纷了。

近日,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一小学生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准备用于其上学及家庭开销的5100元现金分多次前往超市购买游戏卡片。接投诉后,该局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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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购买卡片学生外婆称其外孙于8月6日起将存放在铁柜内的5100元现金多次用于购买游戏卡片消费和零食购买,光购买游戏卡片消费就达到3996元,认为超市对小学生大额消费的行为没有进行制止,反而多次对其进行销售,存在严重过错,要求超市退还一半金额。而商家认为卡片已经全部被拆封,其外孙在店内消费金额为1800余元,同时未成年人也是消费者,自愿购买不予退款

盐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了解情况后,告知商家: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未经监护人的同意独自购买,监护人发现后明确表示反对孩子的购买行为,交易应属无效。同时也考虑到商家进货成本,最终,经过调解,商家同意退还1200元现金。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位家长:要培养未成年孩子正确的消费观,引导孩子健康消费,注意防范孩子私自购买贵重物品。同时,也提醒广大商家:在遇到可能是未成年人的消费者时,要审视购买人的消费行为是否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切莫片面追求利润,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孙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