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网约车作为一种新型出行方式
迅速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
打开手机网约车平台输入起止点
就能快速叫车去往目的地
但在消费者享受
“指尖上”便利出行的同时
网约车违规运营也频频发生
私自多平台接单、强制拼车、上车加价
诱导“转私单”线下付费等行为
让广大乘客颇为不满
种种问题体现着
网约车行业存在各种监管漏洞
那么当前
唐山对网约车有哪些要求?
Q
对网约车车辆有哪些要求?
1、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营运。
2、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市号牌且登记注册的5座(含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从事网约车经营。
(二)现有存量车车龄从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至申请之日未满3年。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环保和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应配置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前后座位安全带、灭火器及其他应急救生设施。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类似巡游车的服务设施设备,并符合交通运输、公安等主管部门对车身外观的要求。
(四)价格水平、性能指标、环保水平均不低于当地同期运营的巡游车标准,且随着巡游车车型的升级而提升准入标准。
(五)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等功能的装置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车辆所有者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
(二)车辆的登记证书、行驶证。
(三)车辆所有人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入网营运协议书(网约车平台自有车辆除外)。
(四)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复印件。车辆所有者为网约车平台公司或网约车平台公司分支机构的,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相应的管理制度文本和管理人员信息。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车辆所有者委托网约车平台公司代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委托书。
4、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
网约车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未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退出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所有者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变更。
网约车车辆所有者因故退出网约车服务后重新提出申请网约车经营的,在再次申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时,除满足上述相关规定的条件外,还需考查上个网约车服务周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情况和诚信记录。
5、车辆报废、转出、所有权转让的,网约车车辆营运期限自动终止,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Q
对网约车驾驶员有哪些要求?
1、条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五)熟悉唐山人文地理,掌握旅客运输服务和安全应急等技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到市行政审批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表。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提交本市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市行政审批部门向考试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4、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注册有效期3年。注册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网约车运营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市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网约车驾驶员的注册,通过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行政审批部门申请,信息包括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信息、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等,同时将注册信息录入本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平台。
在注册期内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公示,由市行政审批部门注销。
5、网约车驾驶员在注册期内应当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由网约车平台公司组织实施。
继续教育大纲内容包括出租汽车相关政策法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和节能减排知识等。
Q
网约车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提供经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挥调度。
(二)维护车载服务终端完好,保证行驶记录、服务评价等功能正常,不得破坏、改装;营运设备功能出现故障的,排除故障后方可营运。
(三)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在营运中搭载他人;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不得拒绝乘客使用电子支付;按乘客要求出具发票。
(四)不得驾驶网约车车辆巡游揽客、遮挡号牌或不悬挂号牌;在车站、机场、码头等旅客集散地,应按规定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或乘客,服从管理人员调度,不得干扰巡游车正常经营。
Q
网约车乘客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合同约定乘车,支付相关乘车费用。
(二)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
(三)爱护车内设施,不得影响车内外整洁。
(四)不得妨碍安全驾驶和营运秩序行为。
(五)醉酒、精神疾病患者等乘车,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
(六)不得要求驾驶员做出违法违规行为。
Q
经营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管理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运输、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唐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和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网信办联合等颁布的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对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
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命令处罚标准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分别按照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予以罚款。”
有人觉得网约车方便、快捷
还有人觉得网约车安全性欠缺
扰乱了正规出租车运营
对于这一情况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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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唐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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