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结了、矛盾解了、邻里和了……

原本烦心的邻里纠纷

最终以这样高效、快捷且稍显暖心的方式

得以妥善解决

让居住在禾湾社区的张先生颇感意外

2024年以来,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创新打造“法治前哨站”光明区司法局统筹指导并制定印发《关于打造“法治前哨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定禾湾社区作为试点,依托“小分格”网络实现“收集诉求、分派任务”。在立足现有基础上,整合调动辖区法律资源向基层下沉,以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志愿者等作为主要力量,开展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等服务,真正织密用好“小分格”网络,推动实现群众诉求“扫码即诉”“开门即诉”“下楼即诉”“身边即诉”。

目前禾湾社区已建成实体阵地8个,截至今年6月中旬,累计开展普法宣讲活动108场,覆盖居民群众2300余人次;“法治前哨站”已累计办理法律诉求案件671宗,同比增长89%

“小分格作为基层治理最小治理单元,实行扁平化管理,协同联动更加顺畅,响应速度和治理效能也能得到很大提升;我们也能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说起“法治前哨站”给群众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变化,禾湾社区党委书记麦展良打开了话匣子。

“小社区”需要“大服务”

禾湾社区成立于2023年11月,面积1.6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02万。作为一个新成立的社区,辖区社会结构多元、人口密度大、外来人口多,呈现“矛盾纠纷频发”“法律诉求量大”的明显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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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深圳司法

“仅2023年,禾湾社区受理区域内各类群众诉求319宗,其中家庭纠纷和法律咨询占比将近一半。”禾湾社区纪委书记张楚湖对此深有感触地说,基层治理面临“矛盾纠纷不能就地化解”“法律诉求量大”“普法不精准不充分”三大问题,传统的“被动式”的基层法律服务模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聚焦多元需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光明区在打造“法治前哨站”的过程中,将公共法律服务“并网入格”,推进法治资源的深度整合和下沉,各级部门紧密合作。光明区司法局在马田街道下沉16名法援志愿律师、10名社区法律顾问、88名人民调解员至小分格中。

“小点滴”孕育“大民生”

如何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及时、就地、专业、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诉求,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面对这道赋能光明区高质量发展绕不开的“必答题”,探索打造“法治前哨站”这一创新举措,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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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典案例回顾:

今年1月,禾湾社区辖区内两家教培机构暴雷关停,涉及消费者900余人,会员费900万元。

收到群众诉求的第一时间,禾湾社区立刻联系家长、大仟里物业等了解详细情况,安排专人在教培机构门口坐班登记,现场受理群众诉求。随后,吹哨综治、公安、教育、市监、劳动等部门以及联动警区到大仟里开展联合处置。同时,在线上拉起微信沟通群,为家长提供诉讼咨询服务,线下组织召开多轮沟通协调会,成立专案小组……一场多方接力调解由此展开。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前后接访家长20余批次,双方最终就诉求事项达成统一意见,矛盾纠纷终于得到了妥善化解,截至今年4月,已引导490人次开展消课。

光明区“法治前哨站”将依法治理贯穿到基层治理全过程,以“发现在前、处置在前、普法在前、整合在前”为目标,推动民意速办、接诉即办进一步向未诉先办、主动治理延伸,让居民群众权益保障更加及时、更加便捷、更加到位。

“小改变”撬动“大能量”

一子落,满盘活。为民服务,在最基层,将“末梢治理”变为“治理前哨”,看起来都是一些小事、琐事,但越是小事,越考验作风,越来不得半点虚假、浮夸、作秀。

24岁的社区法律顾问陆平拿着记事本,介绍自己每天的日常:每周一、周三、周五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接访群众的法律咨询,每周二、周四前往居民小区、企业为大家提供各种普法宣传。

“遇到的大多为邻里纠纷、噪声投诉、欠薪、消费维权、家庭矛盾、房东租客咨询等,但都是老百姓最关切的身边事”,陆平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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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项项民生“小事”里,承载着市民对这座城市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而为幸福指数“加码”,光明司法局的“民生礼包”层出不穷:

☛ “法治顾问团”

禾湾社区充分吸纳光明区司法局公职律师、街道法律顾问、社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团与社区法律顾问共同组成“法治顾问团”。

☛ “法治义工团”

禾湾社区充分发掘社会律师、辖区企业法务、居住本社区的政法干部及具有一定法律素养和调解经验的热心市民组成“法治义工团”。截至目前,法治义工团累计吸纳成员30余人,面向企业、居民开展普法宣讲活动15场,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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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光明区“法治前哨站”坚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基层依法治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将法律服务站点建在小分格上,确保将社会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做到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深圳司法

编辑:任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