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陆弃
立法机构的助理费再生波澜。台南市的民意代表林宜瑾办公室被搜查,因为她诈领助理费。其实助理费不管是对民进党、对国民党、对民众党来讲都是一个沉重的包袱。
因为助理费并没有明文的规定,台立法机构只有规定每个月民意代表可以领多少薪水,然后再公款给你几十万,让你去养你办公室的助理和选区服务处的助理。说句实在话,这些钱都是杯水车薪,根本不够,除非找到金主大力支持,要不然养这么多人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如果是不分区的话更惨,助理费还要每个月提领10万块交给党团,党团再拿这些不分区的钱,当做工资发给党团的助理。
所以助理费一直是一个黑坑,因为立法机构原本也想立法,好好的规范一下助理费怎么使用。但是问题是又怕外面的人攻击,说这些民意代表又在自肥。其实立法机构民意代表早就在自肥了,因为预算都是他们自己省的,他们更换这种电脑设备的速度非常的快,而且都要用最好的。但是因为之前发生过弊案,招标的老是那一家公司,得标的永远都是同一个人,给的东西根本就是不是最好的。当然这里面就会有差价,差价就进了人家的口袋。所以说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导致助理费一直没有办法公开透明。
今天就一笔账来算算看,一个民意代表办公室养4个助理,钱给的太少没有人想来。也许有人想来,那些都是刚毕业对搞政治有兴趣的人,所以他们先到立法机构,随便找一个新的民意代表的办公室蹲着,学一些审法案、写质询稿的这些基本技能之后再离开。有些特别抠的民意代表,他自然而然就成为这些助理训练的办公室。很多人都很有名的,像国民党的陈以信,还有台中市长卢秀燕。
民进党当然更多,大家都很抠,因为工作量很大,又想请很多人,所以工资自然就压低。而且还得应付服务处,如果是区域选出来的,你的选区还可能不是只有一个。要不然到时候选举的时候又被人家骂完全没有在做选民服务、看不到服务处。
服务处又得租房子,当然如果有“桩脚”愿意提供,那就省下了租金。但是省下的租金,每个月的水电费、电信费、传真费、所有的文具、吃饭,以及民众来陈情的时候提供的茶叶、便当之类的通通算进去,所以说每个月30万的确是不够的。很多人都去找赞助商,希望有人捐钱,提供政治献金让他们养助理。
陈水扁以前被当成政治明星,很多的企业都押在他身上,让陈水扁一次可以养20个助理。很多人就爆料给他,所以陈水扁才会一炮而红,天天盯着台防务部门揭发弊案,让陈水扁如鱼得水。所以说,是不是一个明星的民意代表跟能得到的赞助就有差别。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的民意代表喜欢上电视政论节目的原因,这样可以增加曝光度,对于选举是有利的。
但是有些人根本什么都不懂也上去讲,讲的不知道是些什么,要不然就是必须有人事先提供答案,他只不过是照稿念。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所以才会发现很多人讲话根本不知道他在讲些什么,或者是老是踩到大陆的底线。
所以说,像助理费到现在立法机构如果再不彻彻底底的改变,这种情况会很常发生。就像高虹安只不过依照民进党的民意代表的陋习跟着报账,民进党一个议员贪污了上千万助理费,只被判刑10个月。结果高虹安只有几十万,却被判了7年4个月,然后她的助理400多块被判两年。这种游戏规则本来就是不公平,谁掌握权力想办谁就办谁。况且他们这是公职人员,应该依照贪污制罪条例办理。按照贪污制罪条例,即使贪污一块钱,判下来也是七年起跳。
所以说再不解决问题,相信立法机构就是乌鸦,因为天下乌鸦一般黑。如果真的要查的话,相信没有一个逃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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