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日报》消息,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武汉举行。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龚举文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对省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龚举文同志年处分的决定予以追认。

留党察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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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举文(资料图)

龚举文,男,汉族,1965年8月生,湖北省郧西县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政法学院刑诉法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在职法学博士。

他长期在检察系统工作,曾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等职。

2017年6月任湖北省纪委副书记。

2020年6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次月任司法厅厅长。

2024年1月,龚举文被免职。

来源|观八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