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乐昌市人民检察院、乐昌市水务局、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乐昌分局等一行8人到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就跨省协作联合办理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专案进行了交流活动。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宜章县水利局、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参加了交流活动,共同落实武江中上游生态环境和自然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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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武江中上游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共同守护好水源安全,广东省乐昌市人民检察院与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签订了《关于建立武江中上游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跨区域环境污染案件会商、线索移送、信息资源共享等检察异地协作常态化机制,形成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

根据协作机制有关规定,2024年乐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宜章县人民检察院移送了三宗涉跨省界河流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已对其中两宗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就做好移送案件的办理,达到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推动武江中上游区域绿色发展、切实保护武江中上游流域生态水环境的目的,广东乐昌、湖南宜章两地相关人员现场了解了宜章县玉溪镇与乐昌市坪石镇交界河段水质、水葫芦情况,就做好湖南宜章-广东乐昌省际交界河流宜章水(玉溪河)水污染治理进行了充分探讨,明确了乐宜两地建立跨省长效共治工作要求。

根据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在全省全面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乐昌市严格落实水面漂浮物源头管控和清理工作,自2018年起定期开展一年两次的水面漂浮物清理专项行动。同时健全河道管护长效机制,引进以“市场运作”为主的第三方河道管护运营模式,对全市河湖进行常态化保洁,乐昌市河湖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但因乐昌、宜章两地的发展定位等原因,上游宜章县河道管护尚未常态长效,两地对跨省界河段管护投入、保洁清理不一,存在下游水面漂浮物清理干净而上游漂浮物未清理的情况。

为有效控制宜章水(玉溪河)省际交界河段水葫芦的蔓延,改善河流生态环境,提升水质,确保河流的畅通和生态平衡。下一步,乐昌市将联合宜章县对宜章水(玉溪河)跨省界约7公里河段水葫芦进行专项清理。清理采用“打捞船+人工”的方式,乐昌市自下游聚龙潭水电站大坝往上游河段清理,宜章县从上游牛轭滩往下游清理,彻底清理交界河段水葫芦。通过乐宜两地共管共治,促使宜章水(玉溪河)水质逐渐变好。

据悉,自乐昌市实施“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河道管护工作机制以来,该市累计投入河道环境治理资金3290万余元,清理河道水面漂浮物11.58万吨,清理河道长度36054公里。

(中国日报社广东记者站 邱铨林)

来源: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