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莆田市秀屿区纪委监委8月23日消息,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原群体股负责人周建椿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日前,秀屿区纪委监委对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原群体股负责人周建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建椿身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纪法底线,漠视党纪国法,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敛财;违反廉洁纪律,在其经办工作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烟酒等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钱款

周建椿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且在党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秀屿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建椿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周建椿简历

周建椿,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秀屿区平海镇人,在职大学文化,2000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0年9月至2010年9月,任秀屿区平海上林小学教师;

2010年9月至2019年1月,任秀屿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干部;

2019年1月至今,任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群体股负责人。

来源:综合秀屿区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