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在来宾市象州县境内发生一起因车辆行经弯道未减速靠右行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

 【一盔一带】弯道不减速不靠右,引发事故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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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盔一带】弯道不减速不靠右,引发事故负全责

当日15时10分许,接警后,象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立即赶往现场,看到两辆车一前一后的背对着停在狭窄的农村道路上,其中一辆车号牌为桂B9***C的小型普通客车停在路边,左侧车轮已严重变形,另一辆车号牌为渝BV***6的小货车左边门有凹陷,可以看出两辆车是在会车时发生了碰撞。

经调查得知,当天15时10分许,余某驾驶桂B9***C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马坪镇马坪至上坪公路由东岸村往上坪村方向行驶,在古路村路段驶入前方弯道处时未提前减速靠右行驶,当发现对向由沈某诚驾驶的渝BV***6轻型栏板货车后,来不及采取措施,两车便发生了剧烈碰撞。所幸两车上的驾乘人员都系了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后果。

因余某驾驶车辆在无中心线道路上会车时不靠右行驶,导致与对向来车发生碰撞,是造成此事故的根本原因,公安机关依法认定由其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如何正确通过弯道

1.控制车速、保持车距,驾车行驶至转弯路段,要提前减速,控制好车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可以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和及时的应对空间。

2.不要在弯道处超车,弯道超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因为在弯道上,驾驶人的视线本身就会被遮挡,看不到前方情况,也无法预判对向是否有来车。如果此时超车,极易因避让不及时而发生相撞事故。

3.不要占用对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最好保持右侧通行,千万不要占用对向车道行驶,否则极易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尤其是在转弯等视线不好的地带,更容易发生事故。

4.鸣笛提醒其他车辆,在弯道行车,驾驶人可适当鸣笛,提醒对向车辆自己的位置。

来宾交警提醒:请每位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进入弯道提前减速,系好安全带,守住生命线!

终审:莫崇贵 审核:谭晶晶

责编:李丽妮 编辑:罗雪涛

视频:罗雪涛 来源:象州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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