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火灾防控,确保区域消防安全形势的高度稳定,引导社会各界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于近日采取果断措施,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

8月22日,经过细致的排查与严谨的评估,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发现由湖南东达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宁县第三中学特立教学科教楼项目在建工地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具体而言,该项目员工集体宿舍违规使用了易燃泡沫夹芯板作为建筑材料,该材料燃烧性能远低于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等级》(GB8624-2012)所规定的A级要求,严重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018年版)的相关条款,并直接触发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中的第6.10条直接判定要素。

面对这一严重隐患,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迅速行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即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彻底整改。同时,大队还按照程序将此情况上报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申请对该单位实施挂牌督办,以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推进。整改期限被明确设定为2024年9月18日前。

截至目前,该单位已积极响应,全面启动了整改工作,各项整改措施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密切关注整改进展,确保所有消防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消除,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区域的消防安全环境。

此次行动不仅彰显了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与严格管理,也为全县范围内其他单位敲响了警钟,提醒各企事业单位务必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唐湖湘、黄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