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自己的东西也算盗窃?
还会被追究刑责?
最近,高邮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盗窃案,两个小年轻试图拿回“自己的”手机,却差点因此进了班房!
不久前,在高邮城区的一家手机店内发生了这样一幕。画面里,店老板与一名小伙子因一部手机争抢而纠缠在一起,直至民警赶到才将局面控制住。原来,事情的起因是高邮人王某、朱某把自用的两部苹果手机抵押给了手机店老板,换来一笔钱给朋友救急,谁知朋友不靠谱,一直都不还钱!
朱、王二人被朋友坑了没辙
竟异想天开打算
“悄悄”把手机弄回来!
当日,他俩寻到手机店,
谎称要拷贝通讯录
刚拿到手机准备拔腿开溜时
被老板当场识破
当时,朱某拿到手机后
佯装给妈妈打电话
同时朝着店门口逃窜
店主察觉朱某逃跑后
把王某扣留在店内
随后二人因争抢手机相互纠缠起来
检察机关认为
王某和朱某虽曾拥有手机的所有权,然而在抵押之后,手机店老板便依法拥有了两部手机的控制权和占有权。在抵押期间,二人未赎回手机,且未经店老板同意就私自偷拿手机,此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案发后,王某、朱某能够及时认识自身错误,并作出相应赔偿,检察官决定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最终对他们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日前,高邮检察院依托
“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反向衔接”机制
将该案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下一步,公安机关
将依法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
来源 | 扬州电视台关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