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自己的东西也算盗窃?

还会被追究刑责?

最近,高邮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盗窃案,两个小年轻试图拿回“自己的”手机,却差点因此进了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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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在高邮城区的一家手机店内发生了这样一幕。画面里,店老板与一名小伙子因一部手机争抢而纠缠在一起,直至民警赶到才将局面控制住。原来,事情的起因是高邮人王某、朱某把自用的两部苹果手机抵押给了手机店老板,换来一笔钱给朋友救急,谁知朋友不靠谱,一直都不还钱!

朱、王二人被朋友坑了没辙

竟异想天开打算

“悄悄”把手机弄回来!

当日,他俩寻到手机店,

谎称要拷贝通讯录

刚拿到手机准备拔腿开溜时

被老板当场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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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朱某拿到手机后

佯装给妈妈打电话

同时朝着店门口逃窜

店主察觉朱某逃跑后

把王某扣留在店内

随后二人因争抢手机相互纠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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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认为

王某和朱某虽曾拥有手机的所有权,然而在抵押之后,手机店老板便依法拥有了两部手机的控制权和占有权。在抵押期间,二人未赎回手机,且未经店老板同意就私自偷拿手机,此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案发后,王某、朱某能够及时认识自身错误,并作出相应赔偿,检察官决定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最终对他们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日前,高邮检察院依托

“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反向衔接”机制

将该案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下一步,公安机关

将依法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

来源 | 扬州电视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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