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审议《中共辽宁省委

关于追授李清学同志

“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并开展向李清学同志学习的决定》。

同日,

省政府党组会议召开,

听取关于葫芦岛市建昌县

李清学同志评定烈士有关情况汇报,

决定评定李清学同志为烈士。

省委常委会会议强调,李清学同志是全省奋战在抢险救灾一线的先进典型,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优秀代表。省委决定,追授李清学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向李清学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英勇无畏、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勤勉敬业、履职尽责的实干精神,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为民情怀,更加自觉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推动形成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坚决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为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省政府党组会议强调,要学习李清学同志的崇高精神,以李清学同志先进事迹为引领,保持昂扬斗志和进取精神,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坚决守护好我们的共同家园,汇聚起坚决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强大力量。

文章来源: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