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在孟津区小浪底镇的党政联席会议上,司法所长列席会议,对上会的合同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针对司法所出具的合法性审查意见进行了充分讨论。这是小浪底镇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一个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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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长列席镇党政联席会议

今年以来,孟津区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区域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探索建立“党政办+司法所+N”工作模式,以进一步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为抓手,在发挥传统职能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协助镇(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参与镇(街道)法制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新职能,把司法所打造成基层综合法治机构,不断提升乡镇(街道)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与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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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抓住法治建设“关键少数”。一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乡镇(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建立领导班子学法、镇(街道)工作人员法律学习制度,由司法所具体负责、党政办协助参与,定期组织镇(街道)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轮训和专题法治讲座,全面提升基层领导干部法治建设专业能力水平;另一方面,探索“现场述法+各界测评+区长点评”模式,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既晒“家底”、晒成绩,又讲不足、讲短板,真正让述法述出压力、述出责任、述出成效,全区5个镇(街道)党政负责人现场述法,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为推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根基。二是用好法治督察“指挥棒”。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机制,将法治督察纳入区委巡察,推动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督察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实现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双剑合璧”,形成党委重视、领导主抓、部门负责、协同发力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开展“法治督察+回头看”双轮督察模式,对14个镇(街道)督察整改过30余个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对问题整改情况及法治风险点防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详细了解法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惑,深入交流探讨、提出可行方案,打造工作闭环,提升督察质效。

凝聚法治建设合力。一是优化法治建设“运行轨道”。探索建立“党政办+司法所+N”工作模式,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对党政办、司法所及其他“N”种法治力量在法治建设中的承担的职能职责进行明确,为乡镇(街道)量身定制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流程图,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内容和监督形式,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形成高效协同配合机制,打造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格局。二是整合法治建设“多方力量”。由司法所牵头负责,整合镇(街道)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法治力量和资源,找准法治建设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的结合点,指导督促各方力量履职尽责,推动法治建设力量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助力乡村振兴、融入居民日常生活,今年以来,法律顾问为镇(街道)审查合同118件,为村(居)起草法律文书203件、提供意见建议72条,成为基层规范高效运转的“法”宝。三是提升法治队伍“服务质效”。聚焦“充电蓄能”,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法治队伍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补课”,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人民调解员、司法所长、法律明白人等各类培训,今年以来累计培训1126人次,在各类培训中均增加“观摩、讨论”等环节,适时答疑解惑,及时解决法治队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惑,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与水平。

夯实法治建设根基。一是激活法律服务 “神经末梢”。充分利用熟悉情况、贴近群众的优势,以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抓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法律服务,今年以来累计解答法律咨询1938次、为村(社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8件,开展法治讲座90场,让群众都能真切地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和力量;二是擦亮乡村振兴“法治底色” 。建立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结合桃花节、梨花节、水席节等深入开展“精准普法基层行”,用法治文化滋养“文明乡风”,推行“云端普法”模式,充分运用“小鲤说法”栏目、“法治孟津”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新媒体平台,通过以案释法、原创微视频、法治图解等形式,让村民通过网络轻松获得详实的法律资讯。三是积蓄平安建设“法治力量”。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常态化开展“警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在调解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案释法,截至目前,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案件2729起,涉及案件金额1141万,多调联动案件105件,充分发挥了法治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为平安建设注入法治力量。(周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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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长入村普法宣传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