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2024年第三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非现场领域)。惠州市博罗县查处电镀厂自动监测设备应联未联案件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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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污染源视频监控平台显示排污池有异常水流

2023年10月初,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污染源视频监控平台线上巡查时,发现已申报长期停产的博罗县石湾永盛五金电镀厂排污池有异常水流,疑似排放污水。10月9日,值守人员通过惠州市污染源视频监控平台发现该厂排放口疑似有废水排放,并立刻通知属地执法人员现场突击。现场检查时,该厂生产车间没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有运作,废水规范化排放口有废水排放,但自动监测设备没有运行、未联网上传数据。

该厂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惠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月18日对该厂罚款4.55万元。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认为执法人员利用线上视频监控精准研判违法线索,再采取线下现场突击查实违法行为,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市县两级联动,共同锁定违法线索,实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精准、高效打击,对企业恶意环境违法形成有效震慑力。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吴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