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简介:1996年1月14日凌晨3时许,榆树市公安局看守所发生一起罕见的集体暴力越狱案。九名案犯将两名看守人员捆绑住,并抢走64式手枪一支、子弹5发后潜逃。市公安局领导闻讯,立即组织人员追捕。16日0时30分刘瑛和前来接应的五常市公安局刑警队的干警一道对镇内旅店逐一清查。
榆树市看守所
当清查到镇南路西的金鑫旅店时,刘瑛等人以投宿为名敲开了店门,从店主处得知,当晚有三个剃平头的男青年住进该店,体貌特征与案犯十分相似。刘瑛果断指挥队员封锁门窗,随后与两名干警迅速接近嫌疑人住的房间,由店主引路将房打开后,刘瑛奋不顾身一个箭步冲进屋内,开灯不亮,因案犯进屋后已将日光灯泡取出。黑暗中已被惊醒的越狱案主犯杨树成向刘瑛开枪射击,其腹部中弹,忍着伤痛,扑向罪犯。后在其他干警的配合下将罪犯击毙,而我们的巡警队长刘瑛同志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刘瑛同志生前遗照
1996年1月14日凌晨3时左右,吉林省长春市下辖的县级市榆树市的看守所发生一起震惊全省的暴力越狱案件,关押人员杨树成、范喜有、杨朋飞等九名身背重案待判的犯罪嫌疑人经过串联密谋,趁看守人员不备突然对两名看守人员发动袭击,将两人控制并捆绑后抢走其中一名看守人员身上配备的64式手枪(内有5发子弹)后逃跑。
看守所监室
64式手枪、弹匣和子弹
九名在押犯罪嫌疑人从看守所逃跑,这是榆树市自从解放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的恶性越狱案,很快就在榆树市的市民群众中造成极大恐慌,在榆树市市委、市政府的指示下,榆树市公安局立即成立追捕1.14榆树市看守所越狱犯的行动指挥部(以下简称“追捕指挥部”),从刑警队和巡警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两支抓捕小组,由榆树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安启范和巡警队队长刘瑛带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搜捕行动。佘治刚局长下令:榆树市公安局全体民警返岗待命,在犯罪分子落网之前,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
同时,榆树市公安局还联系和本市毗邻的松原市下辖的扶余县、吉林市下辖的舒兰市、长春市下辖的德惠市、九台市的公安局以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下辖的五常市公安局,请求协助控制榆树市前往以上地区各交通要道,防止这群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外逃。
榆树市公安局巡警队长刘瑛亲自带领的巡警队抓捕小组连他在内总共有五个人,而当时巡警队的个人防护装备极为缺乏,全队上下只有四件防弹背心,僧多粥少不够分的情况下,刘瑛将四件防弹背心全部给了手下的四名队员,而自己则不穿防弹背心,“赤膊”上阵。手下的几名年轻的巡警不同意,都争着要求将自己的防弹衣让给刘瑛,都被刘瑛坚决拒绝。
刘瑛同志生前工作照
“犯罪嫌疑人抢走了一支手枪,抓捕工作十分危险,我们已牺牲了一位同志,不能让你们再牺牲!你们当中要是有人再牺牲,我没法向你们家人交待!”
此话一出,在场的人眼眶不自觉的都红了,因为刘瑛口中牺牲的那位同志也是曾经和他们朝夕相处的战友——
1995年7月15日,榆树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巡警王荣山在家休息时,得到一条贩卖毒品“杜冷丁”线索,并与两名反映人一起赶往现场。途中,两名反映人突然对王荣山进行袭击,抢夺他佩戴的五四式手枪。王荣山在负伤情况下,与歹徒展开搏斗并当场击毙一人,终因伤势过重,昏厥过去,被另一名歹徒开枪击中头部,壮烈牺牲(被王荣山击毙的犯罪分子为长春市南关保安公司临时工蒋国义、而另一名犯罪分子大岭镇无业人员安国清随后被抓获,并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枪决)。
王荣山烈士
王荣山牺牲时只有24岁(1995年11月,王荣山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模荣誉称号,1996年5月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安葬在榆树市烈士陵园,王荣山的事迹请看本厂长战友的鲜血决不能白流!1995年榆树市7.15抢枪袭警杀人案侦破始末一文),女儿才刚出生40天,还差4天就是和他妻子结婚一周年的纪念日。所以作为王荣山的直接领导的刘瑛对失去这么一名年轻而优秀的部下十分痛心,感觉没有办法向王荣山的父母和妻女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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