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聚灿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南昌中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南昌中微”)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于2018年1月9日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
聚灿光电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合同尚未执行,本次合同解除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解除协议生效后,原合同自始解除,双方不再履行原合同,互不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根据原合同签署情况,2018年1月9日,聚灿光电与南昌中微签署采购合同,购置一批型号为Prismo A7的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设备(MOCVD),合同总额为6.28亿元。公司曾称,随着MOCVD关键设备的投入生产使用,产能的逐渐释放,预计将对公司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根据中微公司2019年IPO时的招股说明书,Prismo A7系公司2017年推出的MOCVD 设备产品,主要应用于蓝绿光LED外延片生产,该产品系中微公司当时的“拳头产品”。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曾表示,“公司2017年度成功推出Prismo A7设备,并迅速占领国内市场。”
从资本市场的反馈来看,该合作项目确实为聚灿光电带来利好,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后的2017年12月28日、29日、30日三天,聚灿光电股价连续飘红,三日总涨幅超8%。
过去的六年半中,中微公司相关设备持续出货且市占率高企。
聚灿光电对相关设备的需求也持续增加。根据聚灿光电历年财报,2018年末,公司拥有量产MOCVD共48台/套,在建MOCVD16台/套,而2024年半年报中,公司的MOCVD设备则增加为188台,主要以美国Veeco公司生产的K465i机型为基础折算。
就此事件,就职聚灿光电的工作人员表示:“(上述合同)对应的机器跟现在的生产已经不太对应的上,所以就把这个合同给终止了。”该人士进一步表示,“公司跟中微还有其他设备合作,目前仍在继续进行。”
据悉,在聚灿光电2022年定增时公告的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申报稿)中,披露了其与南昌中微当时总价为9120万元的采购合同,采购商品为Prismo Uni Max MOCVD。
此外,上半年聚灿光电业绩表现良好。2024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4亿元,同比增长11.24%,实现净利润1.13亿元,同比增长351.03%;实现扣非净利润1.05亿元,同比增幅达到443.68%。上半年,聚灿光电的核心业务处于快速发展期,同时市场终端需求回暖迹象显现,公司产能释放叠加产品定位、市场需求精准把握,以背光、高光效、银镜倒装等产品为代表的高端产品产销两旺,公司产能利用率、产销率保持一贯高位,销售规模创历史新高,量价齐升带动营业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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