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路上遇到一位老人摔倒,你会上去扶吗?

2014年沈腾马丽的小品《扶不扶》登上春晚舞台,塑造经典的同时,也让人们认真思考了这个问题。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人反映,这个社会变得没有人情味了。对一些明显需要帮助的陌生人冷眼旁观,对摔倒老人视而不见,就连仅有的善意都小心翼翼、瞻前顾后。

在“扶不扶”的根源处,是2007年发生的“彭宇案”,法官随口说了一句“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直接引发了人们的热议。

说不清的撞没撞

2007年1月12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接到了这样一起诉讼案件,原告是已经64岁的徐寿兰老人,被告是一位26岁的小伙子,名叫彭宇。

根据徐寿兰老人所说,是那个叫做彭宇的小伙子把自己撞了,他将自己送到医院检查,医院判断是摔伤导致左股骨颈骨折,需要手术进行治疗,费用数万元。

当时徐寿兰家人也在,送到医院之后,彭宇代付了200元医药费。可当他们告知彭宇需要赔偿之后,彭宇就不认账了,于是她们报了警。

而被告彭宇却表示,自己只是经过那里,根本没有撞到老太太,自己只是看老太太摔倒了没有人上前,便自主上前将老太太送到医院,谁知道却被老太太和其家人一口咬定是自己撞得,要赔付医疗费和各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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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不可调和,于是徐寿兰决定去法院诉讼,希望能有一个公正的判决,而彭宇也认同,决定让法律还自己一个公道。

这起案件的关键点在于彭宇究竟有没有撞到老太太,如果撞了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彭宇应该承担起这个责任。

但如果没有撞,那么老太太就是认错人了,彭宇将老人扶起来送到医院,做的是好人好事,结果就不应该让救人者寒了心。

可就是这个证据,难倒了许多相关人员。

丢失的关键证据

事情发生在2006年11月20日早上的一个公交站,这么短的时间,想要追溯起来其实也很简单。

无奈的是,当时两人发生纠纷之后报了警,警方的笔录因为房屋维修不慎丢失。而除了笔录之外,就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能还原现场情况了。

徐寿兰的诉求是,要求彭宇赔偿包括医疗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6万元。可彭宇究竟有没有撞徐寿兰,谁也不知道。

2007年4月26日,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彭宇本人并没有到场,而是他妻子代为出庭。他的妻子提出徐寿兰的受伤不是彭宇导致的,所以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

6月13日,此案件第二次开庭审理,彭宇出庭答辩,他说自己在下车的时候确实是与人撞了,但并不是徐寿兰。

当时三辆公交车停在同一个站点,彭宇忙着下车转乘,他是这辆车第一个下车的人。在下车之后,就看到了徐寿兰跌倒,便联系了她的家人一起将她送到医院。

徐寿兰

当时周围的人不算少,所以有人问彭宇,为什么要把徐寿兰扶起来,徐寿兰如果是被撞倒的,那么肯定是由撞人的去扶。彭宇说自己只是为了做点好事。

也是这次开庭,让彭宇知道了警方笔录丢失的事情,他对于新补做的笔录提出了异议,并且联系了媒体将此事放到了网上。

彭宇表示自己做了好事被诬告了,扶了一位老人,结果却被起诉要求赔偿巨额钱款。网上的反应大家也都知道,在事情的真相还没有出来之前,通过媒体的文字,彭宇就成为了“被冤枉的好人”。

7月6日,法院第三次开庭,确定双方究竟有没有相撞。丢失笔录的派出所将手机拍摄的原始笔录的照片提交了上去,又将彭宇当时的陈述写了出来。

虽然这份新的证据被当时做笔录的警官确认,但它还是被彭宇及各位媒体质疑,因为这原始笔录照片是由徐寿兰的儿子提供的。

2007年9月3日,在情况差不多明了之后,彭宇案迎来了一审判决。主审法官王浩表示,双方相撞可以形成证据链,彭宇第一个下车,而徐寿兰也要赶往后面的车,两人相撞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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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徐寿兰在赶车时没有办法预见会与人相撞;而彭宇因为下车时视野会受限,双方都没有过错,所以按照责任分担损失的原则,彭宇应该承担40%的费用,也就是4.5万元。

这一判决令彭宇很是不满,他决定提起上诉;与此同时,这个判决也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奇怪的逻辑

大家除了争论事情本身,还有对主审法官王浩的一句话感到不可思议。在一审判决中,法官王浩质问彭宇:“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

从表面的意思来看,这句话的确令人难以辩驳。确实,人不是我撞的,为什么要去扶她呢?反之,只有我撞了她,我才会去扶她。

所以说,我们在路上看到陌生人需要帮助,难道就可以因为“不关我的事”不管了吗?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做好人好事难道是错的吗?

这句话的逻辑令人想不通也无法回应,如果是普通人说这句话,那么我们站在任何一方都可以。可法官是公平公正的象征,这么奇怪的逻辑,为什么会用到这里来判定呢?

由于彭宇案引发的热议众多,这件事情也得到了极大的关注。大家都期待着二次宣判结果。

令大家失望的是,二审没能开庭,在此之前,双方达成了和解,彭宇会一次性补偿一万元,他们都不能在任何媒体平台上发表与这个事件相关的言论,他们随后就撤诉了。

至此,这个事件留给大家的只是扑朔迷离的真相。虽然彭宇案结束了,但此类事件直到现在仍经久不绝。

每当发生类似事件,都少不了彭宇案的出现,它在无形中已经成为了一个标杆,你去帮助一个人,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是无辜的,是单纯只想帮助的。

而一些道德丧失的人,则会故意利用人们的同情心,做着“碰瓷”的坏事,让人有口难辩,只能吃闷亏。

也正是越来越多的事件,让人们不敢去做善事,就算有心,也要做好充足“准备”,看看有没有摄像头录下现场,有没有证人愿意作证,才敢冒着“风险”去帮助他人。

更多的人则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反正始作俑者不是自己,做了才更加麻烦。而这或许都来自于那句“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让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倏然崩塌。

多年后,这个案件依旧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难道好人要被寒了心吗?

事情的真相,当事人受到的影响

这个案件虽然没有披露细节和结果,但之后最高法和央视等多次谈到真相。最高法曾经就一位女子被撞无人施救发表了一篇长文,文中对于彭宇案有很明确的说法。

彭宇第二次庭审时,承认自己下车时与人撞了,而第三次补做的笔录也得到了确认,所以一审法院认定并无不妥。

2015年,央视《焦点访谈》也说到真相——六年后,彭宇承认撞人。

可真相似乎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它最初的影响余韵悠长。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了18年,当事人又怎么样了。

徐寿兰一家,因为被人们误解,且真相并未曝光,所以经常有记者前来采访,希望寻求真相。徐寿兰一家不在,那就询问他们的邻居。

一开始邻居们还抱着好奇心和新鲜感,后来就烦不胜烦,最终,徐寿兰一家不堪其扰,选择了搬家,搬完家没多久,徐寿兰就离开人世。

彭宇身为旋涡中心,他自案件结束之后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之中。如果说影响最大的,要数当时主审法官王浩了。

从小到大,王浩都是非常优秀的存在,可就是这个案件因为证据不足,且案件复杂受关注极广,王浩法官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都会受到很大的关注。

他选择了按常理推断,却忽视了自己的责任,结果话语引起舆论,不仅案子没有完美解决,自己也受到了影响。

在外界声音不断的情况下,王浩被调离了工作岗位,被安排到了一个街道办办公室,但这里并没有他的身影,一名负责人说,王浩被安排到了一个更偏僻的司法所,那里很少有人光顾,甚至当地人都不知道它的存在。

至今,彭宇案都是禁锢人们的一道锁链,踏出去,很可能会一脚入深渊;可无动于衷,煎熬的是我们的心。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无所畏惧,对于“扶不扶”,法律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说,你撞了我,你要赔偿,那么请让他拿出证据,如果不能证明与扶人者有直接关系的话,那么扶人者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再者,彭宇案发生在2006年,那时很多地方没有摄像头。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摄像头几乎覆盖了全部地区,手机摄像也可以帮助作证。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所提倡的高尚品德,我们有爱心,却也有趋利避害的心。遇到相似事件发生,还希望我们能够伸出援助之手,农夫与蛇虽可能发生,但温暖也会带来彩虹。

参考资料:
1、法制日报: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
2、“彭宇案”,到底是怎样被误读的-浙江新闻-浙江在线
3、"彭宇案"后遗症?"不敢搀扶"成潜规则_CCTV.com_中国中央电视台
4、法学专家详解彭宇案为何会被“误读”-中国青年报
5、百度百科:王浩https://baike.baidu.com/item/%E7%8E%8B%E6%B5%A9/8061985?fr=ge_ala#referenc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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