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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工作部署,把司法救助融入“检护民生”专项工作中,强化向地方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积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共向5名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人民币167400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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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感谢你们在我最急迫、最困难的时候帮了我们一把!”被救助人徐某某激动地说道。

被救助人 徐某某因相邻地界与邻居被告人林某某产生口角纠纷,引发肢体冲突,被林某某殴打致轻伤一级。 经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林某某被判处刑罚,但林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 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控申干警在检察官驿站开展法律宣传时发现该线索,遂启动救助程序,经走访了解发现被害人徐某某因伤向亲人借款医治花费近 2万元,其与丈夫二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且无劳动能力,儿子儿媳常年在外务工,家庭困难,依法应得到帮扶救助。 针对该情况,检察机关依法向被害人徐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 33000元,缓解其家庭困难,解决其燃眉之急。

被害人史某某系外来务工人员, 在买水果时与店主赵某某发生口角纠纷,被赵某某持菜刀砍致轻伤二级,经法院审理判决执行后未能获得赔偿。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被害人史某某父母年老多病,全家无固定收入,家庭较困难 ,急需得到救助。 针对史某某的情况,检察机关依法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 16700元,缓解其家庭困难。

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对遭受犯罪分割和民事侵权,无法通过 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依法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下阶段,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对困难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