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北园子经济适用住房 项目调整总平面图听证会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北园子经济适用住房

项目调整总平面图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北园子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调整总平面图”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08月31日(星期六)上午8:30时。

二、听证地点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4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天水保障房有限公司为了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出修改总平面图。按法定审批程序要求,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举行本听证会,充分听取7#、8#住宅楼签订了安置协议或销售合同的业主意见。

四、听证主持人:胡晶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监督科科长;

记录员:任欣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管理科科员

听证人:王江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副科长

相关单位或个人如果认为上述听证参加人员可能影响听证公正性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回避。回避申请可以在听证会举行前向我局提出。

五、听证参加人

2024年7月29日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的听证公告,截止2024年8月8日下午6时,共有104名相关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听证会,申请人员需按时参加。如申请人员因故无法参加,可委托他人作为发言代表,发言代表的授权委托书须经申请人亲自签名授权(未签名者视为无异议)。

天水保障房有限公司一方代表由该公司法人参加。如该公司法人无法参加,可委托他人作为发言代表,发言代表的授权委托书须经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该项目总平面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发言代表除此之外还须携带申请人亲自授权的委托书)准时到场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或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对本次听证会事项无异议。

七、联系人:任欣,电话:0938—8622035。

特此公告。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3日

来源:天水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