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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题字:董必武

2024年第19期

特别策划

红色司法传统对法院工作现代化的借鉴

编者按2024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3周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张军院长也指出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对于人民法院来说,用好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挖掘红色资源中的司法资源,并积极将其与司法实践相结合,让优良的传统焕发新的生机,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应有之义、重要举措。本期特别策划以“红色司法传统对法院工作现代化的借鉴”为主题进行专题策划,反映人民法院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以党的建设促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应用

2024年

7月策划

系列文章之三

赓续红色血脉

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文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党组

执笔人:毛译宇、魏濛濛、靳思梦

目次

一、强化组织功能,夯实基层战斗堡垒
二、抓好“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管好“绝大多数”,锻造过硬专业队伍

上海是党的诞生地和初心始发地,伟大建党精神在此孕育。中共一大会址、毛泽东旧居、中央军委机关旧址……600余处红色革命旧址及设施场馆,已成为深植上海这座城市的红色印记。红色历史流淌着红色血脉,70余年滚滚浪潮,根植城市红色基因,上海法院涌现出一大批“时代英雄”,“燃灯者”邹碧华同志就是其中之一。邹碧华精神是红色精神在司法工作中的具象化体现,也是上海法院的宝贵财富。充分依托邹碧华精神发源地优势,上海法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出发,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不断奋斗。

人民司法事业正是党在践行初心使命的历史进程中创建的,其红色基因决定了必须始终围绕和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加快建设“五个中心”是党中央赋予上海的重要使命,是上海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攻方向,也是上海法院服务保障大局的中心任务。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成果助力“五个中心”建设,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成为上海法院在新时期的新使命。

如何在践行新使命中展现法院的新担当新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张军院长也指出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此为切入点,如何赓续城市红色基因、传承时代楷模精神,促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推动落实新时期赋予上海法院的新使命,成为上海法院工作的新课题。基于此,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党组制定《加强政治建设引领 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深化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的工作理念,从8个方面对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方法路径进行细化,将传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革命精神体现在人民法院党建与业务全盘谋划、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上,以党组领导、四责协同、支部党建为抓手充分发挥组织功能,以院庭长“一岗双责”、重点案件监管、专职党务干部为重点抓好“关键少数”,以党性自觉、素质纪实、责任评定为路径推动实现全面过硬,努力破解党建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组织功能,夯实基层战斗堡垒

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强化党的组织功能事关全局。“支部建在连上”是共产党组织生命力、基层动员力的重要来源,是建党建军的重要革命经验和光荣传统,通过畅通各级组织的毛细血管,打通组织神经末梢,形成上下协调、互相配合的一盘棋局面,从而有效增加党组织领导力。张军院长指出,要根据基层党组织特点,结合实际精准施策、精准抓建,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赓续“支部建在连上”革命经验,立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导向,嘉定法院牢牢抓住党组织这个关键,从党组领导、四责协同、支部建设3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党的组织功能,最大化激发党组织领导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推动形成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最大合力。

(一)以党组领导统筹法院全局工作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持续抓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健全院党组会、审判委员会、司法责任考评督导委员会、立审执中心联席会、司法责任质效讲评例会5大议事制度,并以此作为党组统筹全局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落实党组工作细则、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等,系统谋划法院党的建设、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推进相结合,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审判工作中的贯彻落实,将党管政法的领导力贯穿法院各项工作的全流程。充分保证各级党组发挥纵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将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司法服务大局重点工作部署以及平安嘉定、法治嘉定建设中的重大事项推进情况等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实现自上而下对各项事业各项工作的全面有效指导,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二)以“四责协同”促进互相监督配合

结合嘉定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先行示范工作定位,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制度及基层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实施办法,推动“四责协同”角色定位更加精准、责任内容更加明晰、压力传导更加有力、制度建设更加健全。精准聚焦管党治院突出问题和风险点,每年制定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综合性责任项目,规范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纪委派驻组纪检监督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要求,促进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相结合,激励党组、党组书记、纪委派驻组、班子成员在党的领导下协同发力,通过互相配合和有效监督,共同推进全链条责任深入有效落实。根据各自分管领域,制定年度“三份清单”,对照《司法服务保障嘉定新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行动方案任务分解,主动对接嘉定区位特点、新城发展战略部署和产业布局定位3大法治保障重点需求,细化责任定位和履职路径,并根据战略规划与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责任清单,同时为努力破解责任落实难题,将责任清单延伸至各党支部,推动责任的层层传导和层层压实,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责任落实体系。

(三)以“红色引擎”激发支部组织活力

通过党组带支部延伸党建触角,把党建品牌创建作为提升支部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打造支部建设“红色引擎”,通过特色工作彰显支部生机活力,深化党建引领,浓厚党建氛围,自上而下激发支部活力,激励党员干警内生动力,打造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加速器”,真正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嘉定法院制定落实《关于推动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实施方案》,敦促各党支部把抓好模范机关创建作为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有力抓手,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紧贴所在部门职责任务推进支部工作,把抓中心工作完成、重大任务落实作为检验党支部组织力的试金石。聚焦新时期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工作总体要求,将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作为与支部党建工作融合互促的着力点,培育一批具有嘉定区位特点和法院各业务条线工作特色的党建品牌。突出审判业务部门特色,围绕嘉定法院司法服务大局“3个重点”即“基层社会治理、民生与经济社会发展、长三角一体化”,拓展支部党的建设,通过深化党委领导下的“一体两翼四轮多点”布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嘉昆太”司法协作等机制,以司法与数字双向赋能为抓手,打造各审判业务部门党支部与外部职能部门、兄弟法院间的“党建+业务”双向共融,发挥资源共享优势,拓展党建品牌辐射引领作用,推动形成“以党建领跑、促工作破局”的生动局面。

抓好“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抓好“关键少数”至关重要。领导干部是队伍中的“关键少数”,党的领导干部冲锋在前,是党在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领导干部主动站到急难险重的第一线、重大斗争的最前沿,才能产生强劲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大政方针真正贯彻落实。法院的“关键少数”如何履职尽责,直接关系到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践行与实效。关于法院的“关键少数”,张军院长指出,不仅包括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在内,各个庭、室、局、处、科等部门负责人及审判长,在所辖范围内都是“关键少数”,都要发挥关键作用。嘉定法院坚持对标对表,不断深化院庭长“一岗双责”履职清单管理,持续落实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等重点案件监督管理职责,同时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队伍依法履职,切实做到让“关键少数”管好案件中的“关键少数”,实现重点人员管理重点案件、破解重点难题,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一)以“一岗双责”清单化敦促院庭长依法履职

做实做细对关键少数的履职监督,明晰业务与事务、审判与党建、管理与监督等职能,推进“一岗双责”履职清单化和可视化。完善《部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强化院庭长对“人案事”的监督管理,将办案参审、分管部门结案数、主持参加审委会及专业法官会议、重点案件监管(阅核)、“三个规定”填报、信访接待与参加组织生活、开展谈心谈话次数等12项重点指标,作为考核院庭长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重要依据,并纳入院“1+5+1”绩效考核体系进行量化考核,切实压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制度和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干警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一体贯通协同工作格局。

(二)以重点案件监管强化院庭长管理职能

统筹“四类案件”等重点案件全流程监管(阅核)并纳入“一岗双责”履职清单,破解“放权与监督”的矛盾,着力实现“三个效果”统一。依托数字赋能构建重点案件监管体系,将需监管的案件分为2大板块4种类型,即“四类案件”、参照适用“四类案件”监管措施的其他重点案件、应当阅核案件、弹性阅核案件。细化明确重点案件分类识别指引,精准聚焦各类需重点考量政治效果的敏感诱因,并将其纳入重点案件标注指引参考库范围。整合各方监管力量,分类配置监管措施,落实“推送→标注→监管→落实监管→监管确认”的全流程信息化监管闭环,帮助法官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建立线上全程留痕机制,有效防止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脱管”,并作为数据会商和评查定责的依据,与填报“三个规定”记录的“了解进展”等正常监督报告相配套印证,依法合规监管。同时衔接特邀监督员制度,依托监管“可查询、可追溯、可倒查”机制,每年定期听取特邀监督员对相关重大案件的意见、建议,实现人民法院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的有机统一。

(三)以专职党务干部增强党业融合动力

嘉定法院制定落实《专职党务干部选任管理办法(试行)》,选优配强专职党务干部队伍,拓展党建与业务监督管理相结合、干部跨序列培养新模式,注重从具有党员身份、熟悉并参与审判业务的司法辅助人员中选拔政治素养好,党性观念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业务和管理能力的干警担任审判业务部门专职党务干部,并在政治部(机关党委)和业务部门党支部书记领导下开展工作,纳入院中层干部管理范围。在此基础上,健全专职党务干部考核评价标准,参照院庭长办案相关标准对其执行业务工作量考核,并注重党务与业务同考核。该机制不仅拓宽了司法辅助人员的培养路径,而且专职党务干部作为司法辅助人员中的“关键少数”,既承担审判辅助事务工作,又协助部门负责人抓好支部日常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队伍建设工作,在充实支部党建、廉政监督力量同时,为院庭长更好落实“四责协同”及审判监管职责提供抓手,从而有效助力党建业务融合互促。

管好“绝大多数”,锻造过硬专业队伍

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管好“绝大多数”不容忽视。每名党员干部都是党的“形象大使”,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是党强化自身建设的优良传统。张军院长指出,面对党的二十大部署的各项战略任务,面对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要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关键就在于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党性锻炼。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最大政治优势,不断强化“从政治上看”的意识,把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强党性修养贯穿法院队伍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嘉定法院围绕建设全面过硬司法审判队伍的目标,努力以司法理念现代化践行党性自觉,以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纪实把好政治关,以监督执纪与案件评查压实责任关,从多个维度持之以恒落实党性修养的锤炼检验。

(一)以司法理念现代化践行党性自觉

抓实“公正与效率”主题,把党性自觉体现落实在现代化司法观念引领的具体行动上。坚持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研究制定《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提升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意见》及行动方案,主动深挖类案高发背后的社会治理难题制发综合类司法建议,创新实践涉数字经济案件全周期管理机制等诸多工作机制,推动上海法院数字经济司法研究及实践基地实质性运作。

坚持“如我在诉”便民利民,持续推进法院数字化建设转型升级,打造集约化智慧诉讼服务中心,建成“24小时诉讼服务便民智慧站”“嘉诉智慧舱”“诉讼服务数据展示平台”等数字便民集群,建立“云享嘉法庭”,开发推广“数助便民”场景,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坚持多赢共赢促进发展,探索开发建立“嘉昆太地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一体化共享平台”,联合昆山法院成立全国首家跨区域服务产业发展的“融合法庭”,不断深化法治“红三角”,推动区域经济融合发展。坚持案结事了温暖民心,构建“一体两翼四轮多点”体系,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涉平台经济纠纷调处机制实质性运作,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打造4个人民法庭特色品牌,并建立“家门口”服务网点,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二)以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纪实把好政治关

制定落实《干部政治素质档案实施细则》,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个维度,以“细化评价要点、明确运用场景、发现培育干部”为切入点,构建以“正负面清单、纪实流程图”和“动态管理台账”为主要内容的“3+1”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管理体系,如实记录法院干警在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面对组织安排、承办重大案件、完成重大任务、面临重大考验等关键时刻的现实表现,全面掌握法院干警在关键时、关键事、关键处的重要政治表现,实现司法审判工作与党性锤炼的双向赋能。深化“发现→核实→审核→审批→意见形成→运用”的可视化流程和正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台账制度,推动干部政治素质可追踪、可评价、可检验,切实将正负面记录及情况掌握,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动议、职级晋升、业务骨干评选等选人用人及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因素,提高干部政治建设考察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三)以监督执纪与案件评查压实责任关

坚持以“责权利统一”为导向,一体推进监督执纪与案件评查,不断健全责任落实闭环。完善《司法责任考评督导委员会工作规程》,组建由组织人事、督察工作等职能部门委员参与的督导委员会,将“四种司法责任类型”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挂钩,对发生监管缺位、规避监管、程序空转等情形的党员干警,导入司法责任评定程序,根据责任形态,进行党纪及司法责任双重问责监督,促进权责清单、责任认定、绩效考核、法官惩戒、员额退出、纪律处分、党内通报等机制系统集成、协同推进,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建立院庭两级会议讲评机制,通过院审判质效及司法责任讲评工作例会和各部门周例会、支委会及党小组会议形式,监督有关长期未结案件治理情况,关注疑难案件推进情况,对“四类案件”等重点案件进行专项分析通报和质量评查,做好警示教育和堵漏建制工作。

责任编辑、公号制作:李泊毅

审核:李敏

来源|人民司法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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