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
第四批充电设施示范点展示
01
鹿城区
岙底村村委会
该充停场所建设示范点位于岙底村村委会在院内停车场共安装1套充电桩(10个充电插口),方便职工及村民充电,便于集中管理车辆,解决乱停乱放的问题;充电区域均配置了悬挂式气体灭火器及手持式灭火器并且安装了热成像摄像头保障消防安全
02
龙湾区
渔池经合社
该充停场所建设示范点位于渔池经合社居。该单位实施多项举措,在渔池经合社南路路边设立1个集中式充电点,共计36个充电口。在日常管理中,制定管理制度,安排人员开展日常巡查。
03
瓯海区
广润大厦
该充停场所建设示范点位于广润大厦位。建设安装7台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共有70个充电插座共大家使用。目前正在与电力投资集团对接建设电动自行车换电站示范点,给大厦企业员工创造更加便捷、更加方便的充电换电条件。
04
洞头区
岭背社区小广场
该充停场所建设示范点位于岭背社区小广场。通过集中管理,提高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共建筑电动自行车充停点是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提高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效率、保障充电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05
乐清市
白鹭屿党群服务中心
该充停场所建设示范点位于乐清市北白象镇白鹭屿村的白鹭屿村党群服务中心,其站点的充停场所数量有 1 处,充电口数量为 25个。
06
瑞安市
阁巷基督教堂
该充停场所建设示范点位于南滨街道阁巷三村,建造一处棚充式充停场所,20个充电口,配备监控、有消火栓、水基型灭火器等设备,满足日常充停需求,并落实专人巡逻,确保用电安全。
07
永嘉县
桥头维多利广场
该充停场所建设示范点位于桥头维多利广场。广场内设有1个电动自行车场所,2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每5个充电设施设有1个灭火器,充停场所位于广场东边进出口空旷地带,与周边店铺直线距离10米左右。该处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大大提高了人民的出行方便
08
文成县
社会公共服务中心
该充停场所建设示范点位于文成县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充电场共4台充电设备,40个充电口,该充电场的设置给中心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带来极大的方便。
09
平阳县
国有资产委员会
该充停场所建设示范点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萧江镇后林工业区内朗讯隔壁,面积约为668.8平方米,为地上室外充停场所。目前拥有非机动车充电桩共38套,共计380个预留充电口,并配备室外灭火器。
10
泰顺县
人民医院
该充停场所建设示范点位于位于泰顺县人民医院内,共有集中充电点2处,24个充电桩,48个充电插口,有效解决了医院职工和就诊病人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该充停场所建设示范点设置在室外,配备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日常维护由泰顺县人民医院负责管理。
11
苍南县
人民法院
该充停场所建设示范点位于苍南县人民法院,现场配备3台充电设备,30个充电口,可以同时满足50辆电动自行车停放,该充电场的设置给法院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创造更加便捷、更加方便的充停条件。
12
龙港市
综合行政大队城南大队
该充停场所建设示范点位于龙港市综合行政大队城南大队,统一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同时做好建设工作,完成17个充电桩建设,切实化解停放及充电难问题。
13
海经区
灵霓大厦
该充停场所建设示范点位于灵霓大厦。现有地面充停场所1处,充电插头10个,每日早中晚三个时间段落实充停场所人员巡查,充电桩均设有漏保装置,物业严格落实小区内24小时排查,对违规停放、私拉乱接、电车入户等行为进行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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