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蒙阴县纪委
关于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近日,蒙阴县纪委公开通报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
一、联城镇银麦村党总支委员、乔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张明水非法索要企业钱款等问题。2020年至2021年,张明水利用担任联城镇银麦村党总支委员、乔家庄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先后索要、违规收受辖区内某企业现金并接受其宴请。2024年6月,张明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原政委、二级警长王爱国非法收受企业现金等问题。2015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王爱国利用担任蒙阴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政委、副科级审判员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先后4次非法收受律师事务所、企业负责人等所送现金或由他人代为支付费用,在案件审判、执行及欠款催要等方面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另外,王爱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王爱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退休待遇;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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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崮乡清风
编辑| 扈学敏 二审| 陈冉 三审| 丁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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