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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炎热
夜间聚会较多
呼朋唤友“嗨啤”一下
享受闲暇快乐生活
但是
有一点必须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可有些人心存侥幸
结果只能......
酒后驾驶一时爽
酒驾曝光你上榜
案例一
7月7日凌晨2时许,昭阳区金鹰大道路段,黄某酒后驾驶未落户的小型轿车被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 53mg/100ml,涉嫌酒后驾车。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7月13日22时06分,昭阳区,阮某酒后驾驶号牌为云CP****小型轿车被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 16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车。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8月2日22时41 分,昭阳区环城西路,车某酒后驾驶号牌为云CW****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涉嫌酒后驾车。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四
08月14日19时许,威信县龙洞沟-草房寨路段,苏某某酒后驾驶号牌为云C****7客运面包车被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民警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案例五
近日,镇雄交警在中屯辖区路段开展酒驾缉查,发现驾驶人王某为躲避酒驾检查弃车逃跑,被民警查获后谎称自己摔倒后腰疼,随即将其送至镇雄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在对王某进行酒精检测时,王某及其家属罗某、杨某自知王某饮酒过多,在民警告知阻碍执法的后果后,仍然拒不配合。民警将阻碍执法的罗某、杨某等带回派出所调查,并依照规定由医院对王某进行抽血备检。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8.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车,且王某曾于2021年因酒驾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此次属于二次酒驾。民警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蜀黍已反复又反复
强调酒驾的危害
还是有驾驶人心存侥幸
小编不得不再次
告知酒驾的危害
酒驾的危害
01
判断和操作能力减弱
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2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3
容易心存侥幸
一些驾驶员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昭通交警提示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酒驾醉驾
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
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请自觉抵制
酒驾醉驾行为
时刻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昭通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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