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即将结束

新的学期即将开始

孩子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

需要特别注意

不少家长放任孩子

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

骑行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

先来看案例

2024年08月20日17时

德州市齐河县

一名14岁的女孩骑行电动自行车

搭载一名15岁的女孩

沿天工路由北向南

行驶至文化大街路口左转弯时

与一辆正在停靠站牌的公交车

发生碰撞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

两人在骑行过程中

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事故造成两名女孩受伤、两车损坏

 禹城周边:14岁,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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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周边:14岁,负全责!

法律明确规定
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

电动自行车限载12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经交警认定,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女孩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本起事故中一方是未成年人,所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成年人监护人赔偿。

作为监护人要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不要让未达法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下学。此外,在达到法定年龄时,还要教育孩子在骑行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佩戴好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遵守交通信号灯,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作为非机动车骑行人要养成防御性驾驶的习惯:骑车出行要随时保持警惕,尤其行经车流人流密集、路侧有停车或遮挡物、穿村过镇路段和路口时,一定要提前减速、仔细观察。

再看看这些案例

不注意观察、未减速

一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同学

在路口未观察减速

撞到正在横过斑马线的两名儿童

某中学生在路口斑马线驾车操作不当

未及时刹车撞到横过道路的行人

随意变道

某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同学

未注意观察道路车流情况

随意变道

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

违规载人

三名中学生驾乘一辆电动自行车

在十字路口

与右侧道路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

造成三人受伤

两车损坏

追逐打闹

某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同学

与同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同学

嬉戏打闹

追尾前方轿车

酿成事故

(案例来自网络)

开学季已到

家长一定要切实尽到监护责任

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

确保孩子平安成长!

来源:德州交警、齐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