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8月28日电,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王江发文指出,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制定金融法,作为金融领域的基本法,与其他金融法律法规共同构成比较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不断适应金融发展实践需要,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建立定期修法制度。加大金融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健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法律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