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通知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该通知提到,在包括长沙在内的8个城市设立1家市内免税店,适用《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

记者从《市内免税店管理暂行办法》中了解到,旅客在市内免税店购买免税商品不受限额,但当符合海关相关规定中的合理数量。

同时,市内免税店主要销售食品、服装服饰、箱包、鞋帽、母婴用品、首饰和工艺品、电子产品、香化产品、酒等便于携带的商品。

办法还提到,在市内免税店购买的商品属于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进行销售。

此前,2021年4月,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湘江集团”)与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免集团”)曾在长沙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推进长沙首家市内免税店落地,同时在机场、物流中心、港口、免税综合体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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