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具体内容有哪些,一起来看——

通知要点

● 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 中央财政继续按规定对地方实施分档补助,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

● 全面推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政策落地落实。

● 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达到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向高额医疗费用倾斜

● 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 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工作,确保两类人员参保率不低于99%

与往年相比迎来4大利好消息

一、筹资标准:继续提高总体筹资标准,适度降低个人缴费增幅

3月份《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明确,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与往年相同。

新文件在重述《政府工作报告》业已确定的财政补贴新增额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个人缴费提高的额度:20元,与往年相比减少了10元。

这样,2024年度居民医保的总体筹资标准为:1070元(其中,财政补贴670元、个人缴费400元),比上年增加了50元。

为什么每年必须都要提高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特别是个人缴费标准?

随着医疗技术进步、收入增长带来医疗消费提升以及人口的老龄化,医疗费用的持续增长是必然趋势,相应地,也需相应的缴费增长来满足医疗费用增长的支付需要。作为定额筹资的一项医保制度,居民医保必须持续提高缴费标准来应对客观的医疗费用持续增长的支付需要。

关于居民医保筹资的财政补贴部分,尽管个人缴费增长有所减少,但财政补贴的增幅仍维持以往的规模,政府的责任并没有减少。

在居民医保总体筹资标准中,财政补贴仍然是大头,政府财政仍然为广大居民稳定享受医保待遇提供可靠、主要的资金保障。

二、待遇保障:稳定住院待遇,提升门诊保障水平

文件要求,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与近几年的待遇水平持平。

在该文件要求稳定住院(占用了大部分医保基金支付)待遇水平的同时,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一方面,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正在推进,在大幅提高职工门诊保障水平的同时,也有必要适度提高居民门诊保障水平,让居民也有一定的获得感;

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提高居民门诊保障水平(提高门诊统筹封顶线、报销比例以及扩大门诊慢特病范围等)有助于促进居民尽量使用门诊服务,降低目前极不合理的过高住院率(2023年居民医保住院率急速提高到了20.7%!)。

三、大病保险:优化筹资结构,提高待遇保障精准度

大病保险没有独立筹资,个人不需再次缴费,其筹资来自于居民医保基金的直接划拨。文件提出,统筹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基金安排和使用,结合大病医疗费用情况和基金支撑能力,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水平。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困难居民的医疗救助和综合保障工作

后脱贫攻坚时期,做好困难人群的参保资助和费用的直接救助仍然是医疗救助工作的重要任务。

在做好居民医保工作的这份文件中,政府仍将其中的一个特殊人群--困难居民的参保和费用救助放在突出位置,希望通过三种保障的叠加、待遇的倾斜以及多层次保障体系的协调衔接等,充分化解各类人群、特别是困难居民的疾病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