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晚报讯(记者秦文 通讯员肖露 简龙飞)近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金融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小狗咬人引发经济赔偿的纠纷,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到位,实现案结事了。
当事一方为李某,女,50余岁,荆门城区人;另一方为王某,男,30余岁,荆门城区人。李某与王某同住一小区。
前不久,李某慕名找到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请求为她化解一起小狗咬人经济赔偿纠纷。随即,该中心金融调委会受理展开调解。
原来,今年3月的一天,李某在居住的小区行走时,被一只小狗冲上来咬伤,但未发现狗主人。报警后,警察赶到现场处理,并为李某做了笔录。其间,小区有人声称咬人的狗是王某家的,但王某家人对此不予承认。对此,双方发生纠纷,而李某在治疗狗咬伤中花费1920元。后来,此起纠纷经小区物业、社区居委会、派出所调解多次均未果。在闻讯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调解矛盾纠纷的声望后,李某主动找上门,请求帮助化解她的这桩烦心事。
金融调委会主任是个调解能手,他有自己的调解方法和策略,针对此类无法认定侵权主体的纠纷,该主任的“杀手锏”便是外围调查走访,从中搜集相关信息。在小区走访中,但凡熟悉那只咬人狗的居民都称咬人狗是王某家的,这让该主任有了一个初步认识。随后,该主任与王某母亲联系,得到的还是狗不是自家的答复。即便如此,该主任并未气馁,而是与王某联系,并从中得知咬人的狗此前曾咬过一次人,其母还赔偿过,没想到再次咬人。
随即,该主任与王某母亲再交流再沟通,从情、理、法角度做思想工作,用真诚的态度赢得王某母亲的信任,从而让其放下心理包袱,承认了咬人的狗是她家的,只不过该狗在她收养前是只流浪狗。基于王某母亲的态度,该主任从中斡旋,最终促成当事双方自愿达成由王某赔偿李某1500元的协议,并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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