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28日消息(记者李硕)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财政部等六部门日前发布《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办法》从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的配置、维护和使用、处置、信息化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更好发挥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支持和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如何做好“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祁毓。

祁毓认为,此次《办法》的出台,一是强化城市基础设施管理和配置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二是摸清底数,并形成有效的动态管理机制。三是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等。

《办法》提出,要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城市需求,结合财政承受能力,科学配置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祁毓认为,重点要做好“人”“财”和“物”三方面的工作。“人”:要围绕老百姓的真实需求,强调均衡和可及;“财”:既要强调政府责任,也要融入市场逻辑和市场思维,形成配置机制。从筹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加大社会资本的参与力度,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物”:要让实物资产发挥更大更可持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办法》还强调严禁为没有收益或收益不足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违法违规举债,不得增加隐性债务。因此,要将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与财税体制改革、现代金融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划紧密联系起来,做到既要“建得起”,也要“用得上”,还要“养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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