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22时42分许,汾阳市307国道中汾酒城门口发生一起二轮电动车与一辆白色小型轿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赵某秀受伤,电动车损坏。事故发生后,肇事白色小型轿车驾驶人驾车逃逸。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一中队接警后迅速反应,通过现场调查与走访,经过12小时迅速成功将肇事驾驶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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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获此案,办案民警利用现场搜集的半个大众车标志物证,经过大量摸排和走访、求证,对案发地附近视频监控点进行比对,收集相关车辆信息,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于次日上午11时在北廓村口附近,锁定车牌号为晋JK***6的肇事车辆。通过查询该车信息并与车主联系,当天,车主刘某某来到交警队投案。面对办案民警,刘某某对自己的驾车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汾阳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并积极救助伤者,请勿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来源:汾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