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济南法院开展涉民生、拖欠企业账款执行专项行动,通过认真谋划、周密部署,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
历下法院--释法明理执行
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但被执行人置之不理,执行干警先后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公司法人刘某对其明理释法,刘某电话不接、传唤不到,对执行干警避而不见。后经申请人提供线索,刘某在平阴县活动,执行干警立刻采取行动,驱车一百多公里到达被执行人公司法人刘某所在处,但并未找到刘某,多方打听,辗转找到刘某的父亲,执行干警通过其父亲电话联系到刘某,后与申请人电话沟通,约谈双方当事人,听取双方的意见和陈述,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
槐荫法院--强制措施执行
这是一起人身损害纠纷案,执行干警先后多次前往其户籍地调查财产线索,但均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8月7日,槐荫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提供的被执行人张某在家的线索后,立即安排执行团队赶往现场,并向被执行人出具了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张某迫于法院强大执行威慑,主动履行赔偿金给付义务,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长清法院--善意文明执行
这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某教育机构偿还原告公司租赁费170万元,同时将所租赁厂房内的教学设施拆除。长清法院执行立案后,仅用一周时间就将案款执行到位,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但面对拆除教学设施,执行干警犯了难。被执行人称:“设施拆除后运回天津费用太高,我们已经努力在当地寻找买家”。“厂房一天无法租赁,就会产生一天的利益损失,我们等不起”,申请执行人也是有苦难言。面对执行困境,法院研判分析,积极做申请执行人工作,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购买被执行人厂房设备,申请执行人可以吸引相关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厂房租赁。本案以执行“最优解”实现“案结事了”。
济南法院执行掠影
(市中法院)
(天桥法院)
(历城法院)
(章丘法院)
(济阳法院)
(莱芜法院)
(钢城法院)
(平阴法院)
(商河法院)
(高新法院)
上述案例仅为济南法院开展涉民生、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以来的几处缩影,济南法院充分运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破解执行顽瘴痼疾,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来源丨执行二庭
编辑丨侯乐鑫
审核丨许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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