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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8月28日)9时,广东中山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

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实验中学原党委书记、校长蒋晓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蒋晓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纪法意识淡薄,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基建项目、后勤采购、学籍学位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蒋晓敏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蒋晓敏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6月20日,广东中山纪检监察通报,中山市实验中学党委书记、校长蒋晓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近来,已有多地披露中小学校后勤腐败案例。

8月20日,四川省纪委监委披露四川省眉山车城中学原党委书记、校长邹义强以及原副校长徐列平的贪腐细节,学校的文印室、小卖部、食堂、教室,都成为其“提款机”。其中,商人王某某为向学校自主经营的小卖部供货,不到4年时间就向学校负责人输送回扣超过140万元。

8月3日,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1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中山市南朗街道云衢中学原校长李拥民在学校饭堂承包和校服采购等工作中受贿案。通报称,2006年至2024年,李拥民利用担任中山纪念中学总务处主任、南朗街道云衢中学校长等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在学校饭堂供应商选择、校服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除李拥民外,在上述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的“1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中,还包括江门市蓬江区委原书记劳茂昌违规插手学校餐饮服务项目受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