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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视界

《民法典》普法宣传

学习民法典、宣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维护民法典。石狮法院拍摄了民法典系列普法短视频《今日说典》。狮城姐妹特设《民法典视界》普法专题,带大家了解民法典中那些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点。

高空抛物谁担责?

近年来,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屡屡出现的高空抛物事件,导致不少悲剧发生。而且,此类事件发生后,可能还会遇到追责难、取证难的问题。

谁来担责,侵权责任该如何厘清?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来源|石狮法院

编辑|许劲楠

初审|柳丽芬

复审|李丽宽

终审|孙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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