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林业和园林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决定,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林业园林局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吉林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