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轩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石油”,其跨境流动对于促进贸易、投资和创新至关重要。近日,中欧数据跨境流动交流机制第一次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会上,双方不仅就企业关心的具体问题和监管框架进行了深入交流,还明确了通过定期会议等形式促进政策与实践的共享,这无疑为增进互信、减少误解搭建了重要平台。
同心向“数”,共启双边合作新篇章。据麦肯锡研究报告预测,到2025年,数据跨境流动对全球GDP的贡献价值将达到11万亿美元。中欧作为全球经济的重要引擎,其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无疑将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注入强劲动力。此前,在医疗领域,患者治疗数据跨越国界传输至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医学中心,助力中荷医疗专家开展联合研究,生动展示了数据跨境流动在促进科技进步和国际合作方面的巨大潜力。此外,中欧双方还通过签署数据跨境流动协议等方式,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合作成果,为双方企业提供了更加稳定、可预期的数据跨境流动环境。
聚力先“机”,共享数字发展新机遇。据国际数据公司(IDC)预测,到2025年,全球数据总量将达到175ZB,其中跨境数据流动将占据重要比例。与此同时,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通过“白名单”制度对外部数据流动进行严格管理,因其限制开放性、非客观性和非平等性而引发争议。中欧双方通过机制坦诚交流,在贸易、投资、体育、旅行等领域先行开展合作,逐步积累经验,最终推动全面合作目标实现。这种分类推进、逐步趋同的合作模式,不仅有助于减缓规则差异带来的负面影响,还能为双方发展创造更多的发展机遇。
携手逐“梦”,共筑全球治理新生态。近年来,中国相继出台《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起愈加完善的数据保护法律体系。同时,中国还积极参与国际数据保护规则的制定和谈判,努力提升在全球数据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深化中欧数据跨境流动合作,在政策层面,双方应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数据保护规则、监管框架等方面的互认和对接;在技术层面,双方应加强合作研发,共同推动数据加密、匿名化等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在市场层面,双方应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数据跨境合作,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中欧数据跨境流动交流机制的建立标志着双方在数据治理领域的合作再上新台阶。这不仅为双方企业提供了便捷的数据跨境流动通道和完善的数据保护保障措施,促进中欧数字经济繁荣发展,也为构建全球数字治理新秩序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经验,推动全球数字治理体系更加公平、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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