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对译者杨扬来说,翻译一部高深繁复的鸿篇巨著自然是富有挑战性的,但她没有想到,当面对一本词汇简单到几乎不超出英语四级范围、句子通俗到像是出自小朋友之口的小说时,她感受到的并不是容易,而是一种无从下手的尴尬。老挝裔作家苏万康·塔玛冯萨的小说首作《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就是这样的作品。
《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实拍图
小说中的老挝难民们逃离充满纷争的故乡,流落异国,做着拔鸡毛、捡虫子之类的不起眼的工作,操着一口Lao-glish(老挝式英语),大咧咧地把屎尿屁挂在嘴边。然而他们却有一种“迷之自信”,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反客为主,用自己所知的发音规则改造了英语。杨扬在翻译中也渐渐体会到,看似朴拙的文字背后,隐含着怎样广阔的深意。
“想象围坐在桌边的老挝难民谈起他们难干的工作、难搞的老板、老家难过的日子,没有人落泪,没有人说丧气话,苦难不过是一件可以当成笑话的事,故事越伤感,笑声越响亮——《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这本书就是用这些人的语言写成的。”
电影《热带疾病》剧照
01
一本拒绝译者“炫技”的书
说实话,第一次拿到《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How to pronounce knife)这本小说的书稿时,是有些无所适从的。它的语言,似乎是一种没有风格、没有辞藻、“没有面孔”的口语讲述。这些词汇和表达几乎不超过英语四级水平的小说,拒绝译者一切“炫技”的企图。
刚开始翻译的时候,颇有些有力无处使的感觉,像第一次开跑车,没怎么踩油门就飙了,总要时不时提醒自己慢点。译者一直处在这种矛盾中,因为它的文字相当平实,一边扫视英文,脑子里几乎马上就会冒出中文,而另一边则总有一个声音不依不饶地问:它真的像表面看上去这么简单吗?
在看过作者苏万康·塔玛冯萨的访谈之后,此前的困惑与矛盾得到了释然,译者对文本有了更多的理解。当一岁的塔玛冯萨全身上下只有一件T恤和一条尿布,跟父母一起降落在一月的多伦多,住进别人家的地下室,在陌生的异国讨生活,书里的故事注定将成为她人生中屡屡目睹、屡屡经历的日常。
一群经历过底层境遇、惯于逆来顺受的老挝裔难民,用苦中作乐、略带调侃地口吻,向你讲述他们的经历。这样的背景决定了这本书只能用看似平白的四级英语写就。无论曾经翻译过多么高深、繁复的文字,当译者面对这本书时,只能重新回到原点,去再现一代、二代移民有限的英语水平,和他们无关虚荣,甚至不那么体面的说话方式。
但这并不意味着塔玛冯萨文字匮乏,她已经出版了四本诗集,这本书是她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她文字里的极简是一种主动营造的效果,就像国画的留白。正如她很少交代现实世界中的时间、地点和历史背景,故事总是发生在“here”,读者必须自己去猜测here是哪里。它将读者从可联想的现实世界中孤立出来,塞进那个她构造的世界,而这正是那些被连根拔起的移民所经历的。
作者和弟弟,
来自塔玛冯萨本人的Instagram
另一个有类似效果的词是“it”,它的出现常能达到此处省略一万字的效果。老寡妇坐在年轻情人的自行车梁上周游城市,两人都不戴头盔,她从不担心出事故,也不去想未来会发生什么,因为“I was in it”。It是一个地方吗?是一段关系吗?还是一种状态?这里有一种当局者迷,一种难以自拔的感觉,给it任何一种具象的限定都会是拙劣的文字降级,译者遂把它译为“我已经深陷其中”。
塔玛冯萨之所以更喜欢用简单的词句,我想是因为比起那些高大上的词汇,简单的词反而更有情绪张力。女儿不想参加学校的舞会,但母亲为她亲手做了一条粉色蓬蓬裙,“and I tried the thing on for her to get the fit right.”这条裙子在女儿口中不叫“dress”叫“thing”,大概是因为她对这条裙子的用途(舞会)和它的样子(这不是第一个对母亲的品味无语的女儿)都不感冒,只能把它叫做一件勉强接受的“东西”。
02
不会翻译脏话的译者不是好译者
翻译这本书的另一个难点在于,你要克服自己“把话说好听”的冲动。你得承认,不会翻译脏话的译者不是好译者,因为脏话是一种最为直观的情绪表达。
在一位靠捉虫子(worm)贴补家用的母亲口中,那些蠕动的丑东西叫做“shit of the earth”,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I love shit of the earth”。译者在初译时,翻译成了“大地之屎”,这种大雅大俗的惊人混搭,所幸二次加工的时候挣扎着放弃了这一丝难以割舍的尊严,更名“地屎”,这才更像一位劳动者对自己亲近生计直抒胸臆的赞颂。
电影《热带疾病》剧照
塔玛冯萨曾在访谈中说,在性这件事上老挝人不打比喻,是什么就是什么。在给八岁的曾孙女进行生理科普的老奶奶口中,女孩胸前发育的突起叫做“奶头”(titties),曾孙女也毫不避讳地把女人的胸部称为“奶子”(boobies)。显然,这不是译者能多管闲事的地方,你只能把它们原样翻译成无法通过网络审核的词。因为无论是对话中两个人的身份(一个早过了为这些事而羞耻的年纪,一个还有着无所忌惮的童真),还是这场对话的性质(一场过来人对晚辈不遮遮掩掩的性爱启蒙),都决定了你不能给它任何体面化的加工。
从一个直白的英文词到一个直白的中文词是容易的,整体语境的一致则是更微妙的考量。在同一句话中,曾祖母说“You should be wearing a bra.”译者自然而然地把“bra”翻译成了“文胸”。但“文胸”和前文所述直白的“奶头”并不像同一个人在同一场对话中说出的词,好在编辑发现了这个问题,把“文胸”改成了与这位老奶奶的开明话风更相符的“奶罩”。
电影《夏天的滋味》剧照
除此以外,这还是一本对屎尿屁直言不讳的书,每一个故事都能让你放下语言的“偶像包袱”,放心地用下里巴人的口气说话。捉奸的厂长老婆被厂长一把推开,昂贵的白色毛皮大衣沾上了雪地里的泥巴,旁观的工厂女工红不禁感叹“how the shit got all over her like that”。当你用中文说出“她怎么把自己搞成了这副浑身是屎的模样”自有一种爽感。此刻平凡而丑陋的红,对那些美丽的、有钱的、被看见的女人羡慕已久的红,将压抑不得的渴望,以及亲眼看见美丽外壳遭遇丑陋洋相的快感一口气喷出——虽然只是在心里。
故事里那些平凡的主人公大多不羞于开发英语语言的实用功能——用简单的四字单词,实现直观的情绪表达和有力的精神攻击。《美甲美足》中的美甲店老板娘把这项技能运用得炉火纯青。为了逼拳击生涯告终的前拳击手弟弟来店里工作,她大骂他在购物中心炒的卷心菜“还不如我吐出来的屎强”。当弟弟对女顾客产生了幻想,她要他把梦缩成一粒米那么点,“每天晚上把那狗屎玩意儿煮熟吞了,第二天早上再把那该死的东西拉出来。”这些通俗易懂的咒骂,让嘴利心善、长姐如母的形象呼之欲出。
03
他们在说英语的土地上反客为主
书中的很多冲突都因语言而起,有的故事不仅是用语言写成的故事,更是关于语言的故事。
在第一个故事,也是与书名同名的篇目《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中,孩子坚持按照父亲教给她的发音,把knife念成“卡——耐——夫”。为此,她去了校长办公室,争辩那第一个字母“应该有声音”,她不肯放弃,大声尖叫。不难想象,在那不发音的第一个字母k中,孩子看到了与别人不一样的自己和父母,而她的这份坚持,捍卫的正是父母的尊严,正如她不肯告诉他们自己是全班唯一一个没有为集体照盛装打扮的孩子,不肯告诉他们k不发音一样。
而在这个故事,也就是这本书的命名上,还有一个小插曲。原名“How to Pronounce Knife”直译是“如何读刀”,根据首字母不发音的规则,以及故事中无处发泄的愤怒的潜流,译者一开始给它取名“无声的刀”。相比之下,“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少了正襟危坐的意味,和全书的语言风格协调,更接地气。另外,故事中的情绪幽默多于愤怒,苦中作乐多于反抗报复,“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既说出了主人公们身处一个原本不属于他们的社会的失语,同时还又带有一丝孩子般的理直气壮。
《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实拍图
与《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正相反,《不赶趟就捣蛋!》是一个错误的发音没有造成冲突的故事,而这正是故事的笑点所在。在工厂一天工作十二小时的父亲偶然间发现了“致富秘诀”:万圣节的晚上带孩子们去富人区讨要糖果。他告诉孩子们,只要挨家挨户上门,对应门的人喊“chick-a-chee”,就有免费零食。孩子们惊奇地发现爸爸骗人的鬼话竟然应验了。当学校的午饭女工纠正他们应该是“Trick or treat”(不给糖就捣蛋)的时候,孩子们不以为然地摇摇头——那女人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反正糖果已尽收囊中。
在这两个故事中,主人公都有一种“迷之自信”。他们在这片说英语的土地上反客为主,用自己所知的发音规则改造了英语。
另一层用心是用英语的外壳夹带私货,用英文字母向读者传达老挝语的声音。无论是仿佛生锈的门被推开的ewwrrrkk,还是低价美甲的cheap cheap,都是不折不扣的Lao-glish。透过英文原文,你能看到老挝语的影子。就像塔玛冯萨说的,老挝语是一种音韵生动的文字,比如“猫”这个词的读音就像猫的叫声。从这些Lao-glish里不难看出这一点,可惜当它们被翻译成中文,你只能尽力用不规范的中文表现“二手英语”的效果,而其中老挝语的音韵往往很难保留。这也是翻译无法避免的遗憾。
电影《热带疾病》剧照
《世界之涯》中有另一个关于语言的笑话。每当工作中有人让父亲干什么,他都用英语回以“Yes, Sir!”(遵命,先生),但他是用“F**k you!”(去你妈的)的语调和狠劲说的。跟他共事的人还以为他礼貌和善得不得了,父亲则在老乡聚会上绕着屋子大步行进,一边敬礼一边说“Yes, Sir!”(F**k you!)——这是大家最喜欢的笑话。你不得不承认这是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因为那些对他吆五喝六的人永远不会知道自己受到的嘲弄,但这样的苦中作乐却是父亲这样的人唯一撑下去的办法。
04
老挝语还是英语?
木瓜沙拉还是速食便当?
语言不仅能描述事实,还能够预见事实,《老天无情》中冯先生坚信这一点。他是城里唯一能在婚礼请柬上印老挝文的印刷商,有着从请柬的文字中判断这段婚姻能否长久的神通。拿到一张高档印刷店印刷的英文请柬,冯先生断定婚礼办不成。果然,新郎悔婚,娶了一个叫苏的女人,而不是原本的萨冯娜娃撒卡德——谁让请柬上写的是“苏”。
老挝文名字和英文名字之争是书中反复出现的一个冲突点。《巴黎》中,红对被暗恋自己的颂本叫做“丹”颇感不适。“丹”在老挝语里是“红”的意思,而红并非她的真名,是来自她冬天被冻红的鼻头的昵称。相比英文Red(红),老挝文Dang(丹)更多了一层亲昵,只有和她相熟的人才这么叫她。所以当单相思的颂本叫出这个昵称,她感到他们之间有了一种她不想要的亲密。作为报复,红用“山姆”称呼颂本,她知道他讨厌别人叫他的英文名字。而这恰恰让颂本占了便宜,因为知道一个人不喜欢什么正是亲近的表示。
说到这里,珍妮特·温特森的“命名即权力”用在塔玛冯萨的故事中竟意外地合适。瞧瞧红和颂本是如何用一个简单的称呼操纵对方感情的。当校车司机斋(Jai)被妻子轻蔑地叫做“杰伊”(Jay),一位被绿而有苦说不出的丈夫委屈、窝囊、愤懑的情绪似乎被一股脑点燃了。因为jay在英语中是聒噪的鸦雀,而jai在老挝语里的意思是心。对已经攀上高枝的妻子来说,校车司机早已不是心之所属,而是喋喋不休的累赘。
你会发现在塔玛冯萨的故事里,英文名和老挝文名各有各的拥趸,上学的女儿给自己取名席琳(Celine),母亲问女儿的同学尚塔卡德(Chantakad)在哪儿,无人有权评判孰对孰错。改用英文名是识时务者的生存方案,坚持老挝文名则是失去一切流落异乡后对仅存尊严的守护。而名字不过是代表它背后语言、文化、生活方式的符号之一。是老挝语还是英语,是鱼露、木瓜沙拉、糯米饭、猪小肠,还是速食便当,是矮鼻梁还是高鼻梁——这样的争论在移民的生活中无处不在。
电影《青木瓜之味》剧照
单说文字,这实在是一本再好读不过的小书,每个故事都那样轻描淡写,它容不下大词、深词、难词,容不下繁复的句式和高深的道理,因为它们和故事中那些除了把日子过下去无暇多想的主人公不相干。想象围坐在桌边的老挝难民谈起他们难干的工作、难搞的老板、老家难过的日子,没有人落泪,没有人说丧气话,苦难不过是一件可以当成笑话的事,故事越伤感,笑声越响亮——《我不知道这该怎么念》这本书就是用这些人的语言写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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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杨扬,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翻译硕士,译有《遗忘爱达荷》《人形爱情故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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