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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上午11点至12点,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就全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暑期假日旅游交通安保、农村地区交通管理、车驾管便民服务等内容,与听众朋友们进行沟通交流,并耐心解答了群众的热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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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上线嘉宾

大理州公安

党委委员、副局长

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张嘉杰

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党委委员

车辆管理所所长

段彦兵

大理市公安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

交警大队大队长

罗俊马

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事故处理大队

副大队长

李炼琴

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秩序管理中队

中队长

沈敏

本期热点话题

一、大理州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近年来,全州人、车、路持续高速增长,截至目前,全州公路通车里程3.17万公里,全州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25.71万多辆,驾驶人124.56万多人,此外,长期在大理旅居的外地车大约有8万-10万余辆,还有大量假期来到大理旅游的外省籍车辆。因此,一到节假日,大理环洱海周边地区大车流成为常态。

虽然人多、车多,但近年来,全州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和致人死亡数量实现了逐年下降,今年以来(截至8月25日),全州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611起,致129人死亡。与上年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17起,下降17.21%,死亡人数减少21人,下降14%。

总的来说,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较为平稳,事故稳中有降。事故虽然在下降,但总量仍然较大。每一起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都是令人痛心和惋惜的。因此,公安交管部门一直致力于事故防范,通过“人、车、路、企、管、宣”等一系列有效的治理措施,推动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推进“作风革命 效能革命”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一是持续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治理。今年4月,大理州纪委监委和大理州公安局联合部署“持续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州交警查处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2742起,其中涉及党员、公职人员121起。

二是严厉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飙车炸街”是群众反映较为集中和突出的问题,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州部署开展了打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专项整治,通过广泛摸排线索,从源头入手一案多查,坚持路面主战场进行严厉打击,6月1至8月25日,全州共查获“飙车炸街”交通违法479起,形成社会面的强力震慑。

三是深入开展交管窗口非法中介集中整治。坚持刀刃向内,严查内外勾结违规办业务、违规查询个人信息等问题,并严肃各项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同时推动源头管理,加大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和监督,此外,还严厉打击了2个组织驾考作弊犯罪团伙,持续推进非法中介清零行动等工作。

四是持续深入推动城市交通解堵工作。按照公安部推出8项便民利企改革新举措的部署,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工作,在大理市选择了3个重点路口(其他11县每县1个)作为第一批开展非机动车交通组织优化提升创建示范路口,统筹开展城市路口精细化治理、非机动车交通组织优化提升以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靠右行驶专项整治等工作。

三、今年暑期大理旅游持续火爆,如何有效应对旅游高峰?

进入暑期以来,大理旅游交通出行量持续高位。期间,日均从高速公路进出大理的车辆保持在20万辆以上,7月31日达到最高峰23万辆,与去年同比上升31.19%。此外,机场单日吞吐旅客流量也持续保持1万多人次,火车站单日吞吐量保持在10万多人次,人和车的增长明显,高速公路、各主要干道及景区景点车多人多的景象,一直持续不断,道路交通出行压力非常大。

为全力服务和保障好大理旅游交通出行,大理州公安交管部门围绕“旅游高峰交警怎么办,涉旅警务如何提质效”,向内挖潜、主动作为,深耕“旅游警务”,有效应对旅游高峰。7月12日至9月25日,在全州部署开展暑期涉旅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一区一策”要求,全力做好暑期交通安全管理、旅游高峰期交通保障工作,不断满足人民对假日旅行美好生活的向往。一是精准调度指挥。加强对暑期旅游交通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盯紧易堵点和风险点,精准调度指挥,统筹做好疏堵保通和事故防控。二是严密防控风险。突出“人车路企”要素,加大旅游出行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压实风险隐患治理。三是强化疏堵保通。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每天抽派90多名警力叠加大理市,支队班子成员每月到大理市重要路口督导,重点强化景点景区管理,严防发生涉旅交通事故和长时间大面积拥堵。四是加强宣传提示。针对旅游加强交通出行提示宣传,普及暑期旅游出行攻略,认真对待、及时处置出行群众的受困、遇险求助,让广大游客在大理旅行舒心、安心、顺心。

 涉及全州道路交通安全、暑期旅游交通安保、车驾管便民服务......官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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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全州道路交通安全、暑期旅游交通安保、车驾管便民服务......官方解答

热线问题

1、现在有车辆以旧换新的政策,我想趁这个时机把正在使用的旧车报废了。请问报废之后有没有比较方便的方法办理注销?

回复:您的旧车辆还在使用,那很可能属于“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情形,您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相关报废回收手续之后,再到车辆管理所领取纸质注销证明,这是一种办理方式。

还有一种办理方式,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以后,机动车所有人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旧车,申请注销登记后,可以直接通过“公安交管12123”APP下载机动车注销证明电子版,不需要再到车辆管理所窗口领取纸质注销证明。

2、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如何申请交通事故复核?

回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工作日,不包含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书面复核申请书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书面复核申请书可以提交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也可以提交至原办案的交警大队,由办案交警大队代为转交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将不予受理。

3、我前几天开车在滨海大道和通海路路口,因为压线行驶被“电子警察”抓拍,罚款150元记3分,请问这种罚款有什么依据?

回复:在道路路口、弯道、陡坡及其他视线不佳的路段都会施划单、双实线,主要目的就是禁止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同时最大限度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面规范大理市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缓解因机动车乱闯乱行导致的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根据党委、政府对大理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要求,强化机动车随意变道、违法掉头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经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了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交通法律法规规定,对机动车随意变道、违法掉头等致堵致乱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的管理工作,共同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

来源:风花雪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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