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2期)。
其中,五华县鑫港城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景福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蜂蜜(500克/瓶、氏蜂社、2023-11-25),呋喃西林代谢物检验结果为1.6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据了解,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长期大量摄入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症、神经症状及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等。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造成硝基呋喃类药物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部分养殖者对法规了解不足,或者抱着侥幸心理,片面追求利益,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禁用药物。
据公司官网介绍,江西景福实业有限公司始建于2002年,是一家蜂产品出口生产企业,公司所有蜂蜜原料均由合格养蜂基地提供,公司主要品牌有“蜂连社”、“玉液”和“三月花开”系列蜂产品。
来源:每日食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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