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极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因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被处以警告

2024年08月28日,莆田市邮政管理局就福建极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福建极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真俊杰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西天尾镇北川路429号

品牌:极兔

二、案由

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三、主要事实

快件未经用户同意直接投递在快递驿站

四、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不得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

承办单位:莆田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8月28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