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徐州市档案馆召开新闻发布会
公布2024年以来馆藏档案开放情况
以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红色档案资料和
区域历史文化档案资料
01
关于开放公布馆藏档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法律法规,徐州市档案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模式,扎实推进档案开放审核工作。2024年,通过人工审核试点完成徐州市档案局等4个形成于1983-2000年的全宗,共计1.5万件馆藏档案的开放审核初审。目前正在借助人工智能模型分析等信息技术手段稳步开展1983年以后形成的、满二十五年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
徐州市档案馆向社会公布1000件开放档案目录,这批开放的馆藏档案主要涉及徐州市政府办、徐州市档案局、徐州市总工会、徐州市妇联、徐州市残联、徐州市社科联等全宗,为1983至1998年形成的文书档案,内容丰富,包括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安排、情况汇报、人员表彰、大事记、工作动态、简报简讯、研讨论文等,对民众了解改革开放后徐州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有着较高的利用价值。
为方便利用,1000件开放档案目录将通过江苏档案信息网、徐州市档案馆网站向社会公布。这批档案向社会开放后,单位和个人可凭借合法证明,通过现场查询、电话查询等方式查阅利用。徐州市档案馆查档热线:0516-83710869。
02
徐州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开展相关档案史料征集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全面回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波澜壮阔的伟大历史进程,真实记录徐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巨变,进一步丰富馆藏资源,徐州市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开展相关档案史料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1.革命战争时期,我党各级组织及人民政府、革命群众团体形成的文件、名册、电报、报纸、手稿、图章、传单、布告、通行证等资料;
2.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各领域发展所产生的文字、照片、音像视频、实物等资料;
3.社会各界人士在文史、摄影、书法、绘画、非遗及手工制造、创业创新等方面的资料。包括个人简介、证件、传记、专著、作品、奖章、奖状、证书、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4.中央和省级党政领导以及著名人士来我市视察、参观时的照片、录音、录像、题词、签名等资料;
5.其他反映我市地域面貌、风土人情、民风习俗、百姓生活、城乡变迁、名胜古迹、旅游景点的样品、照片、书籍、画册、声像视频光盘、家谱族谱、志书、票证、图表、碑拓、实物等资料。
(二)征集要求
1.档案提供者对提供的档案史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书画类、摄影类作品均需为本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2.数码照片应为未经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并附照片说明。图片单幅作品文件不小于3M,分辨率300dpi以上(对反映历史的老照片不作要求)。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4.实物要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三)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鼓励档案所有权人主动捐赠。
2.复制原件。对于珍贵的档案资料孤本,所有者不愿意接受捐赠、出售、代存的,经档案所有权人同意,市档案馆可采取数字化扫描或对原件仿真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6-83710897
联系人:牛庆峰
联系地址:徐州市新城区镜泊东路2号市档案馆征集开发处
邮政编码:221018
电子邮箱:xzdazkc@163.com
档案存放的环境条件对档案的保存寿命和质量至关重要,近年来,各级政府非常重视档案工作,市档案馆建有专业档案库房,配备专业设施,常年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可有效防止档案受潮、发霉、虫蛀等损坏。
另外,档案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也是人类历史最重要的载体之一,在“存史、资政、育人”中具有特殊作用。每个人既是档案的利用者,也是档案的创造者。于国于民有价值的档案资料捐赠到档案馆,将作为文化遗产永久保管,广泛利用,使其发挥更大的社会价值,对于文化的传承具有重要作用,使其更好地为社会、为人民服务。
徐州广电记者 | 林晓婷 侯先强
编辑 | 李勇良
一审| 刘楠 姚亮
二审| 尚健飞 朱宸昕
三审|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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