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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是仪征市场监管部门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而开展的专项行动,是新形势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净化消费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的具体实践。“铁拳”行动开展四年以来,仪征市场监管局查办一批质量高、影响广、震慑强的“铁案”。8月29日,市场监管局对近年来查办的三起较为典型的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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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仪征市真州镇小四水产品经营部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2024年5月21日,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真州农贸市场内的水产品销售摊位进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将标准砝码放置于计价秤上,发现通过不同按键组合,原本2Kg标准砝码显示不同数值。执法人员对该秤抽样送检,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使用具备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最终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没收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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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益先康茶楼(仪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人参复合肽特殊膳食案

2023年11月8日上午,根据举报,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销售现场有大量中老年人,据了解后得知,这些中老年人是当事人以免费发放鸡蛋等礼品的方式吸引来参会的,在会销现场当事人向中老年人推荐一款名为“人参复合肽特殊膳食”的食品,在宣传过程中,当事人回避该食品作为补充蛋白类运动营养食品的本质属性,向并非该食品的适宜人群宣传推销该食品。同时使用未经证实、无相关依据的资料,对涉案商品的性能、功能、生物吸收情况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明示、暗示涉案食品有疾病预防、疾病治疗和保健功能,影响消费者对上述食品真实属性的认知,进而影响实际的消费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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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扬州智璞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案

2023年4月25日,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对扬州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当事人在生产的墨鱼黑米欧包中添加了“植物炭黑”,根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附录A表A.1:植物炭黑允许作为着色剂用于冷冻饮品、糖果、粉圆、糕点、饼干。根据食品类别相关标准划分,面包和糕点是并列关系,并非包含关系。当事人生产的墨鱼黑米欧包属于面包,不在植物炭黑允许使用的品种、范围之内。当事人生产上述墨鱼黑米欧包时添加植物炭黑的行为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了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