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正加快构建信用监管标准体系。今年3月,国家标准委批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要求》等6项信用监管国家标准立项;8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第二批信用监管重点国家标准研制通知,部署《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要求》等6项信用监管国家标准研制任务。

信用监管标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技术支撑,具有统一监管规则、强化业务协同的重要作用。当前信用监管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信用信息多头采集、数据交换共享困难、信用评价规则不互认、信用结果表示不统一,影响了信用监管效能的充分发挥。

为解决信用监管领域标准供给不足的问题,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信用监管标准需求调研,形成标准研制工作清单,明确标准研制路线图,同时开展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课题研究,明确包括三大类标准:事前信用监管标准,包括信用监管信息的范围界定、信用承诺应用、信用报告应用等标准;事中信用监管标准,包括信用信息记录、信用档案、信用服务等标准;事后信用监管标准,包括信用惩戒对象认定、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标准。